模仿葫芦娃被判侵权,王祖蓝不背锅,他几年前就感受过了

红星新闻 2020-07-1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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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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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消息称,因在安徽卫视一档综艺节目中,王祖蓝扮成“葫芦娃”造型,表演了“葫芦娃王祖蓝变爷爷魔性表演飙音”节目,“葫芦娃”的著作权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上美影”)认为其表演并未取得授权,而起诉电视台及节目制作方。

7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构成侵权,相关方停止播放“葫芦兄弟”的相关内容,赔偿上美影10万元经济损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王祖蓝方面今日向红星新闻回应称,没有在这档节目中扮过葫芦娃。视频中扮演“葫芦娃”角色的并非他本人。

红星新闻发现,近年因为未授权使用葫芦娃形象,已有不少个人和公司被上美影告上法院。律师建议,使用类似动画形象,最好提前获得授权,避免侵权行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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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美影维权

苹果、爱奇艺等都被告过

成立于1957年4月的上美影,创作了葫芦娃、黑猫警长、神笔马良等众多经典动画形象。红星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查询发现,这些年,上美影以侵权为由,起诉过包括苹果、爱奇艺、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等多家公司,一些公众号在传播中刊登了葫芦娃、黑猫警长的形象也被起诉。电影《陆垚知马俐》以及综艺节目“跑男”,也因为涉嫌使用葫芦娃等形象被告上法庭。天眼查信息显示,上美影的法律诉讼有897条,著作权、侵权纠纷达572条,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有158条。

在2012年的湖南卫视《百变大咖秀》节目中,王祖蓝曾扮过葫芦娃,令观众们印象深刻,但却因为这一扮相,湖南卫视被上美影告上法庭。2015年长沙中院裁定二者虽表情存在差异,但衣饰、发型、相貌等主要特征和整体形象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决湖南卫视侵权,要求停止播放涉案视频并赔偿原告十万两千元的损失。

《陆垚知马俐》剧照

2019年,上美影将加油传媒告上法庭,认为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加油红河”上发表的两篇文章中对葫芦娃美术作品的使用构成著作权侵权,要求赔偿10万元。经法院审理,侵权成立,赔偿3万元。

律师说法

提前获得授权,避免侵权产生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介绍,类似葫芦娃这样的动画片的版权保护,可能要从权利人对每一个具体案件是如何主张来考虑。动画片可以作为类电作品(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也可以作为美术作品来维权。比如播出平台没有经过授权,把动画片或者剧中的画面拿来播,肯定就是侵权。但cosplay的模仿,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这不是对他人作品的直接使用。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宇明律师认为,cosplay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很重要的一个对比要素是cosplay形象与权利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近似,“这其中会存在一定的主观判断,所以,在具体案例的辨析中,可以从妆容、服装、表演形式以及是否使用了权利作品独创性表达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来说,就是要区分,哪些表达是动漫人物独创的、特有的、标志性的,哪些是公有领域中可以允许的自由表达。如果在独创性的表达上有较高的重合度,很可能构成侵权。”李宇明律师也提到,目前cosplay大多具有商业化的趋势,大部分表演可能很难构成自娱自乐式的“合理使用”,节目制作方、影视制作公司或者个体coser都应该尽可能提前获得授权,在表演前合理考虑表演是否存在侵权可能,避免相关侵权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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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维权,不得不提到迪士尼。

作为手握米老鼠等众多经典动漫形象的迪士尼,拥有包含律师团队和顾问团队组成的专业法律部门,近年来维权官司不断。1987年,日本一所小学的毕业生在学校内的泳池绘制了一个巨大的米老鼠头像作为毕业纪念,迪士尼发现后发出了侵权警告,命令对方立刻将米老鼠图像抹除;1989年,在第61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歌手艾琳·鲍曼打扮成“白雪公主”入场,很快也被迪士尼起诉……迪士尼表示:“无法认同一切未经授权的使用。”

美国的《版权法》只赋予版权56年的保护期,按照法律规定,1928年“出生”的米老鼠本应该在1984年版权到期,成为公众均可以使用的动漫形象。但为了保护米老鼠形象,迪士尼分别在1976年和1997年说服美国政府两次调整版权法,最终将对版权的保护期调整至95年。这样,米老鼠形象也需要到2023年才会到期。

红星新闻记者 邱峻峰 实习生 毛渝川

编辑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