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7月28日,四川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利州区原区长、剑阁县委原书记向某某犯受贿罪一案。现场,宜宾市级政法部门副县级以上干部和政法干警代表等200余人旁听该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向某某利用担任广元市利州区副书记、区长,广元市剑阁县委书记之便,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404万元。
庭审中,宜宾中院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有序开展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井然有序,现场气氛庄严。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戴佳佳 法院供图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