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受疫情影响损失惨重的旅游行业快速“回血”,成都再出扶持新政。9月17日,成都市文广旅局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专项资金奖励的形式激励旅游企业恢复发展,其中单项奖励资金最高将达300万元。
据了解,奖励政策包含三个奖励项目,分别为客源组织奖励、在线旅游平台引流奖励、旅游包机和专列奖励,单项奖励资金从3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在成都市注册(平台企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经营资质且符合成都市旅游业发展要求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企业可按照《成都市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进行自评,符合相关条件可按照申报程序向区(市)县文化广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三个奖励项目将分别享受哪些奖励政策?
在客源组织奖励方面,旅行社在暑假期间接待外地来蓉且在成都市住宿2晚以上的团队游客,按照每天20元/人的标准奖励旅行社,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2020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接待外地团队游客总数(人天)超过10万且恢复到2019年同期70%以上的旅行社,按照每天5元/人的标准奖励旅行社,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过包机、专列方式组织外地游客来蓉且上座率达70%以上的旅行社,每架(列)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在线旅游平台方面,针对成都以外地区的游客销售成都的住宿、景区、交通等旅游产品,订单数量排名前3且达到2019年同期80%以上的,分别给予第一名200万元,第二名160万元,第三名140万元的奖励。
据悉,申报暑期客源组织奖励政策的企业于2020年9月20日前申报,其余奖励政策于2021年2月底前申报,列入奖励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