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一度备受关注的“陕西酒吧反杀案”有了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人王浪的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该案二审开庭近两年后,今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泾阳县看守所宣判,王浪刑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9年改判为5年。
▲“陕西酒吧反杀案”,受害人(红圈处)被碎酒瓶捅伤后捂着肚子向门口走去。图据事发酒吧监控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4月25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2017年12月10日晚,已喝过酒的李某和朋友来到陕西泾阳县一家酒吧时,认为另一桌的王浪用眼睛瞪了自己,随即与之发生冲突。虽然中途被双方朋友拉开,但随后李某自己又拿上一个酒瓶,还向王浪递上一个,结果在纠缠打斗中李某被王浪用断裂的碎酒瓶捅死。
检方认为,王浪的行为虽不属于打架斗殴,但也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决王浪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部分)。受访者供图
2018年12月20日,该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王浪反击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定性、反击行为程度是否恰当,以及相关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
庭审中,王浪的辩护律师指出,此次事件是因被害人李某无端滋事引发,双方发生冲突后,王浪曾多次赔礼道歉,并7次伸手安抚李某,但均被李某将手打开。李某将手中酒瓶敲碎,另一只手掐捏王浪脖子后,致使王浪感到生命受到威胁,继而发起反击,尽管最终造成李某死亡的后果,王浪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二审庭审现场。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
2020年9月25日,王浪的辩护律师徐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二审判决认为,“鉴于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且其在案发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对被害人实施救助,并有自首情节,一审期间委托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而原审判决“未认定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依法应予改判”。
徐昕说,王浪的刑期“几乎缩短一半”,从9年改判为5年,刑期至2022年12月10日,如果再争取减刑,王浪可能还有一年多就能获得自由。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蓝婧
编辑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