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守法”二字对所有人一体通用,不因身份、经历而异,违法犯罪必有代价。
法官,杀人者,在公众的惯常认知中,这二者天然对立:法官角色代表的往往是正义,杀人者则站在“恶”的一边。可有极少数法官却背弃了角色期许:从正义的守护者变成了破坏者,从“善”的这边走向了“法”的反面。
就在今天,“法官刀文兵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引发热议。
据报道,一份(2020)云刑辖228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显示,刀文兵涉嫌故意杀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等多项罪名被提起公诉。曾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的刀文兵,曾是马加爵案的主审法官。
有报道显示,昆明中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刀文兵涉案被带走时“在任内,是我们院的人。”
“主审法官”“故意杀人”“非法持有弹药”……这些关键词叠在一块,未免让该案有了些“拍案惊奇”的意味。另据报道,22年前,1998年2月,刀文兵还曾参与审理了孙小果强奸、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案。
在网上,不少人都倍感震惊。与此同时,也有人把刀文兵的“下场”跟过往案件建立起因果关联的“果报论”,“曾经判人刑、今天被判刑”的“轮回说”。循此逻辑,好像是刀文兵有“今天”,不是因为他的作奸犯科,而是从他审了某些案件就已注定的。
↑部分网上评论。
这番论调,显然太荒唐。
刀文兵涉罪,的确让人匪夷所思。就他目前涉嫌的罪名,跟法官承载的职责伦理完全背道而驰。如果说,法院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那法官便是这道防线的守门员,其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应该经得起更严苛的法律审视。特别是常年从事刑案审判的法官,对犯罪严重性的理解远超普通人。遗憾的是,如果个别法官背离了角色期待,也愧对“法官”之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刀文兵涉罪被起诉,归因于其涉嫌的罪名。法治社会,“守法”二字对所有人一体通用,不因身份、经历而异,违法犯罪必有代价。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审理马加爵案后,刀文兵接受节目采访时还说道:“必须依照法律,你违背了法律你就不是法官”。可现在看来,涉罪的他非但忘记了法官初心,也没有从过往的死刑案件中唤起对人命的敬畏。
这很是讽刺。
但还应一码归一码,让案件评价回归个案固有的事实逻辑中去,不能去强行关联。把刀文兵被提起公诉归因于法外因素,本身也是对法治的曲解与抹黑。纠结于此,可能还易忽略掉刀文兵被诉与其所犯罪行的联系。应回到法律视野下去审视,而不是去扯什么“果报论”“轮回说”。
曾经将犯罪分子送入囹圄的刀文兵如果最终获刑,原因也不在别的,就是他站在了“法”的对立面。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佘宗明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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