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欣回应妈妈被限制高消费:本是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

红星新闻 2020-12-02 14:22

12月1日晚,网上传出消息:艺人虞书欣的妈妈刘金美最近因欠钱被限制高消费。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数据看到: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刘金美,于5月收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被限制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2月2日凌晨,虞书欣工作室在微博上正面回应了此事。并晒出律师声明,详细阐述案情的原委。虞书欣方称,这是两家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同时也涉及到了合同诈骗,并已就此事报警。

律师声明中称,新余豪誉公司法人刘金美并未转移,公司也未逃避执行,公司在该案一、二审中并未收到相关诉状、传票、判决等诉讼文书材料,也未参与一、二审案件的审理,直到被限制高消费措施后才知道本案的存在。

但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相关案件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2017年11月30日的一审判决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6日的二审判决书中,有新余豪誉公司“依法定程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合法传唤未到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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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欣工作室回应微博截图(部分)

在这则回应中,虞书欣工作室表示,这是两家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同时也涉及到了合同诈骗,此前已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中。言下之意,似在暗示己方也是受害者,特意强调了“我们……也感受过被蒙骗的伤害以及维权路上的艰难”,因此会将心比心,“绝对不会、也不允许自己去做伤害别人、坑人钱财的事情。”随后表示已就此事报警,但具体情况因为“处于对案情的保护阶段,暂时无法公示给大家”。

网上传出的虞书欣与母亲刘金美合影

这则回应的末尾称:“虞书欣作为公众人物,得到大家高度的关注及喜爱的同时,相对也就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督,我们接受并认可。一切纠纷静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及法律的公正判决,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我们都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并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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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书欣工作室晒律师声明,最初版本的声明末尾将刘金美名字打错

同时,工作室晒出律师声明和受案回执。律师声明中称虞书欣妈妈刘金美从未转移公司资产,旗下公司也没有逃避执行,公司在纠纷案的一、二审均未收到诉讼文书相关材料,也未参与审理,直到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才知道案件的存在。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在虞书欣工作室发布的律师声明中,指出“豪誉公司大股东虞丕杰也以合同诈骗为由向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报案,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已于2020年11月13日受理初查中”。随即,红星新闻记者试图联系袁河分局,但在截稿前还没有得到相关回应。

对于这则律师声明,网友也指出,最开始的版本,甚至把虞书欣母亲的名字写错,写成“刘美金”,非常不严谨。现在大家在工作室微博上所看到的正确版本,显示为“已编辑”。

至于虞书欣工作室律师声明中提出的“公司在纠纷案的一、二审均未收到诉讼文书相关材料,也未参与审理”的说法,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在2017年11月30日的《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新余市江南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有“被告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等经本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表述;在2018年11月26日《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有“被上诉人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等经本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的表述。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声明中提到的“豪誉公司大股东虞丕杰”便是虞书欣的父亲,提出“被合同诈骗”的便是虞丕杰,而虞丕杰此前曾因放高利贷而惹上官司。

2020年,虞书欣因在爱奇艺女团选秀综艺节目《青春有你第二季》的表现而获得广泛关注,最终以第2名的成绩成为女子演唱组合THE9成员。虞书欣自出道以来便有富家女人设,此前参加综艺节目合影时手上戴的一只表,曾被网友扒出是著名奢侈大牌的限量版腕表,价值数十万元人民币。

红星新闻记者 任宏伟 编辑 乔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