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洪灾中救人牺牲,家属认为符合烈士评定条件 提交申报材料被退回

红星新闻 2020-12-12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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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救人牺牲的出租车司机唐超被评定为烈士的消息,身在四川宜宾的杨琴又燃起了为丈夫申报烈士的希望。

2019年3月15日,四川遂宁出租车驾驶员唐超开车路过遂宁市船山区公园桥渠河路边时,下河勇救落水女孩。因水温太低,体力不支,英勇牺牲。2020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唐超为烈士。

2018年8月,杨琴丈夫、退伍军人余林蔚在洪灾中营救他人时牺牲,并与其他参与救人的4人被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评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杨琴称,他们曾向屏山县中都镇政府提交为丈夫申报烈士的材料,但后来申报材料被退回。“我们看了唐超烈士的事迹,与余林蔚一样是救人牺牲的。”她说。

对于唐超被评定为烈士,《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唐超为烈士的批复》中明确表示,“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唐超为烈士。”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列举了5项符合评定为烈士的公民牺牲情形,其中第二项为“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杨琴也据此认为,丈夫救人牺牲符合评定烈士的条件。此前,由于两年来申报没成功,杨琴和家人一度想放弃。但现在,重燃希望的他们,决定继续向当地政府申诉,“能不能申报成功,我们需要得到一个书面答复,给余林蔚一个公道。”

↑余林蔚生前照。

洪灾中救人被困牺牲

丈夫等5人获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2018年8月16日,四川宜宾屏山中都镇遭遇特大暴雨,中都河水位突然暴涨。当地群众回忆,在不到3分钟的时间里,中都河水上涨1米以上,很快将高出河床的河滩淹没。

中都古镇依河而建。枯水季节的中都河,不过是宽约10米的小河沟。在中都河与场镇街道之间,有一片被河水冲击形成的河滩地,当地群众在河滩上种花生、玉米等作物。河床和滩地之间,有条步行游道。

事发当天,中都镇逢赶场,但由于大雨,街上行人稀少。中都居民曹乐林、黄瑞川两位老人在洪水到来前,在河边游道上散步、捡鱼。发现洪水时,两人迅速往回走,但为时已晚。中都滨河游道很快被淹没,两位老人行动不便,站立不稳,居民刘德凤看见后前去营救。

37岁的余林蔚一早买了很多菜,因为第二天是岳母廖成英的生日。他离开时叮嘱岳母不用做饭,第二天一早他来帮忙。此后,余林蔚回到自家开的药房,和妻子杨琴一起吃了午饭。饭后,余林蔚说要回家看股票,杨琴留他看店,但没有留住。

回家途中,余林蔚碰到朋友王冬林。听说涨大水,两人前往河边公路看水。此时,曹乐林、黄瑞川、刘德凤,以及随后赶来救人的凌育科,都已被困在滨河游道洪水中。见状,余林蔚和中都镇政府职工沈贵林,一前一后跑向距离被困人员最近的河滩地高处,打算借助倒伏的树枝营救4人。

但是,迅速上涨的洪水很快将整个河滩地完全淹没,余林蔚和沈贵林也被困洪水之中。后来,众人先后跋涉到中都大桥下,桥上很多群众拿来绳子等工具营救众人。由于距大桥有一定距离,绳子很难抛到众人身边,救援难度很大。

此时,洪水在继续上涨,前前后后共有9人被困在洪水中。而桥上救人者虽多,却只能一个一个往上拉。这时,从海军退伍的余林蔚身处中都大桥上水方向位置。有当时参与救人的群众回忆,余林蔚留下一句“我要游过去”,就扑进了水中,疑为给其他人留下获救的机会。

可是,洪水太猛,余林蔚被冲到大桥下方又游了回来,在一处滩地上站定。在他前面还有五六个人等待救援。此时,一个浪头打来,余林蔚站立不稳倒在洪水中,很快从大家的视线中消失。

余林蔚救人牺牲后,留下在中都镇卫生院工作的妻子杨琴和11岁的儿子余佳旺相依为命。

2018年9月13日,宜宾屏山县人民政府授予余林蔚、凌育科等5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现在,余林蔚儿子13岁,刚上初中二年级。看着父亲的遗像,他常常凝噎不语。

↑余林蔚生前照。

“丈夫符合烈士评定条件”

两年前曾提交申报材料 如今重燃希望

据杨琴介绍,丈夫余林蔚从部队退伍后,曾在宜宾某大型企业工作,2001年入党。后来,为了照顾家庭,他辞职回到屏山县中都镇,开了一间小店。

余林蔚自2009年开始多次献血,每次献血400cc。到了2014年,因为身体发胖转氨酶升高,不符合献血要求才停止。

↑余林蔚的献血证。

中都镇好多人还记得,有一次一家卖酒的门市失火,余林蔚闻讯后迅速赶去救援。

2018年中都特大洪灾发生3天后,即同年8月19日,余林蔚遗体才在屏山县太平乡春风村金沙江段被找到。

2018年9月13日,余林蔚等参与抗洪抢险救人的5人被屏山县人民政府评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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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林蔚等人的荣誉证书。

此后,在余林蔚战友们的建议下,杨琴查阅了《烈士褒扬条例》,其中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对于遂宁的哥唐超救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唐超为烈士的批复》中明确表示,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唐超为烈士。

对此,杨琴认为,丈夫余林蔚也应该被评定为烈士。“余林蔚在屏山县中都镇‘8·16’特大洪灾抢险救灾中,为抢救他人生命而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他应该被评定为烈士。”杨琴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8年11月29日,她拟定了余林蔚的烈士申报材料,交给了中都镇副镇长、武装部长黄维奎。

“但是两年多过去了,是符合还是不符合,不符合的理由是什么?没有人告诉我们。我问镇政府,叫我找民政局,民政局又叫找镇政府。”杨琴说,时间一长,她和家人都想放弃了。

但是,看到唐超被评定为烈士的消息后,他们又燃起了希望……

当地政府回应:

相关部门认为不符烈士申报条件 曾将材料退还家属

对于杨琴为救人牺牲的丈夫余林蔚申报烈士一直没有结果,2020年1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与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副镇长黄维奎取得了联系。黄维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杨琴递交的余林蔚申报烈士材料,他交到了屏山县政法委,但经过政法委讨论,认为余林蔚不符合烈士申报条件。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宜宾市屏山县政法委,政法委相关人员表示,余林蔚救人牺牲的事迹得到了屏山县人民政府认定,包括余林蔚在内的5人被屏山县人民政府评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该工作人员表示,但屏山县政法委只收到了余林蔚的见义勇为申报材料,没有收到其申报烈士的材料。经询问了解当年的具体经办人,对余林蔚家属申报烈士一事也没有任何印象。

对此,黄维奎12月12日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称,余林蔚的烈士申报原来归民政局管,但是民政局认为不符合烈士申报条件。去年,该项工作移交到退役军人事务局管,于是他将材料交给了屏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该局仍然认为余林蔚不符合烈士评定条件,于是将材料退给了家属。对于余林蔚为何不符合烈士申报条件,黄维奎未能予以回应。

杨琴回忆,去年自己父亲似乎收到了黄维奎退还的申报材料,但并没有人告知家属余林蔚为什么不能评定为烈士。

■对话家属

“丈夫牺牲符合评定烈士条件”

我们需要书面答复,给他一个公道

红星新闻:你们为什么要为余林蔚申报烈士?

杨琴:我们认为余林蔚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条件。

红星新闻:当年的烈士申报材料交给了谁?他是怎么反馈的?

杨琴:交给当地政府黄维奎副镇长的。问了黄维奎副镇长有什么消息,他说交到相关部门了,后来退了材料,没说符合不符合。

红星新闻:这两年你们找过哪些部门,得到什么答复?

杨琴:我爸去找过民政局,民政局说找当地政府,后来我爸写了封信交到上级部门,写信的内容是见义勇为符合烈士申请不?后来黄维奎副镇长回复让我们在30天之内找材料上诉。但当时家里人都在悲痛之中,我又要照顾家人又要上班,就没有时间去找材料。

红星新闻: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杨琴:继续向屏山县中都镇政府申诉,问询他们烈士申报已进行到哪一步,能不能申报成功,我们需要得到一个书面答复。

余林蔚救人牺牲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很多中都镇上的人都以为我们家得到了一大笔抚恤金,爸妈在承受丧子之痛之外,还要承受外界很多压力。我把申报烈士的事给余林蔚爸妈说了,二老一致认为我们家不需要钱,但是我们需要给余林蔚一个公道。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罗敏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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