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英雄的名字放在心中,呵护之,传播之,以激励世人,激励自我,这是一种人性自觉,也是一种必有的道义。一个人连英雄都不敬畏,连最洁净的情感都要玷污,可恨亦可悲。
19日下午,@微博管理员 发布公告称,账号@辣笔小球 发布诋毁英烈的时政有害内容,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后续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该账号作出进一步处置。在微博管理员对@辣笔小球 禁言之前,@钧正平 已严词谴责其错误言论。这意味着新浪微博的这一处罚可能仅是“起步价”。
果不其然,当晚20时16分,@微博管理员 发布处置后续,称账号@辣笔小球 发布诋毁英烈的时政有害内容,且影响恶劣,现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关闭。该账号使用人持有的另一个账号@球夜行 也已一同关闭。20日中午,最新消息传来,南京警方对网名为@辣笔小球 的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19日上午,喀喇昆仑那场英勇战斗现场首次披露。中央军委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刊发有关报道,公布事实真相,有利于人们了解事实真伪和是非曲直,这也是对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应有敬意。
当英雄的事迹感动了无数人的时候,竟有所谓“微博大V”大放厥词,妄言诋毁。笔者作为一名曾经从军多年、懂得牺牲奉献之义的老兵,深为这样的言行感到愤慨。一个连事实真伪和是非曲直都搞不明白的“大V”,不仅在国人面前表演了一番无知、无耻,也自我申领了“罚单”。这起事件让人们看到个别拥有某种“网络话语权”者的嚣张任性。这是对英雄的伤害,也是对人心的伤害。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亦有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近年来,出言不逊诋毁英烈的事件,当事人均受到严厉处罚。这充分说明了法治社会对于类似言行的零容忍。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大V”这么做,很难说是无意之间犯糊涂。从军报报道到外交部发言人的讲述,有文有图有视频,均权威、透明、详尽,实事求是。有了这样的细致清晰信息,任何思维正常的人都不会发生误读。实在想不通,在权威信息公布之后,毫无根据、诋毁的话怎么说得出来?这是怎样的一种扭曲?
无疑,个别人标新立异、故弄玄虚的终极目标,就是攫取流量、做大“面包”。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指出,印方多次渲染和炒作有关伤亡事件,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国际舆论。在此背景下,所谓“大V”仅凭臆测就发出是非不分的言论,这究竟是蠢,还是毫无底线?
这么乱来,侮辱和伤害了人们的情感。一代代“最可爱的人”,其事迹与世道人心共鸣,所形成的精神力量,如同波澜壮阔的洪流,令人振奋、引人向上。
每一个民族和社会都尊崇自己的英雄,这是超越国界和时代的价值观显现。把英雄的名字放在心中,呵护之,传播之,以激励世人,激励自我,这是一种人性自觉,也是一种必有的道义。一个人连英雄都不能敬畏,连最洁净的情感都要玷污,可恨亦可悲。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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