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四川省除成都市以外的20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四川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去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增加了“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等内容。为确保相关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更好地指导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选举法实施办法适当增加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明确规定了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报备、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对与现行操作不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依法重新确定了全省183个县(市、区)人大代表名额。
红星新闻记者 钟茜妮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