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曾先后出台三个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3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7700余件,相当于2018年、2019年两年总和的5.8倍。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滕继国就狠抓“三个规定”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在这些记录报告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比为96.6%,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要求法外开恩的只是极小部分。
“这说明,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的,绝大多数是社会各界向检察干警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案件进展,担心案件被拖延或偏袒对方当事人,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秉公办案。”
滕继国说,从最高检调任青海省检察院的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的贾小刚(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原副厅长)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涉案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开展调查,今年2月,最高检对倒查发现的6名最高检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向全国检察机关通报。该通报在全国各级检察院产生强烈反响,在全体检察人员中间产生强烈震动。
“我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让检察人员从身边的案件中感受到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不是软规则而是硬约束;不是只对下级院提出要求,而是从最高检自身抓起、先从最高检机关严起。”滕继国说,近日还要通报地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件。下一步,将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持久地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