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这种“沉默的噩梦”,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关系着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山东师范大学校园欺凌研究中心在对几万名遭受校园欺凌的中小学生的调查中发现,仅有少数孩子的遭遇被发现、被制止,许多孩子的遭遇并没有被看见、被关注,他们的经历成为了“沉默的噩梦”。
调研结果所呈现的结论,有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地方。比如,与1998年该团队开展的首个校园欺凌调研相比,时隔23年的两个调研结果有很多一致的地方:卷入校园欺凌的学生的比例均在19%左右,中小学生受欺凌发生率随年级的升高而下降,但欺凌他人的比例总体上具有稳定性,在初中阶段出现小幅上升;男生比女生更倾向于欺凌他人,也更容易受到欺凌;发生欺凌最多的场所是厕所、上下学路上……也就是说,“在没人为干预的自然学生群体中,校园欺凌的发生率具有跨时代的稳定性。”而这也说明,在一些地方,校园欺凌的防范工作进展较慢,仍然任重道远。
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调研结论也刷新了普通公众的认识。校园欺凌的发生,对被欺凌者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而且绝大部分欺凌行为具有重复性,往往持续一年甚至几年,很多遭受欺凌的孩子终生难以走出阴影;对于欺凌者来说,当他的欺凌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甚至被默许与纵容,他们同样也将成为这种校园欺凌环境的受害者。调研就显示,经常欺负别人的孩子,一年之后共情能力会遭到严重损害,他们的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而且会遭到其他同学的拒绝和排斥,大部分同学不想和他交朋友……
打破这种“沉默的噩梦”,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关系着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近年来,针对校园欺凌问题,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持续推进校园欺凌的治理行动。2016年,教育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公布,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发生,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细致而具体的要求,体现了多部门合力防治校园欺凌的要求。今年初,教育部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启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了全面排查欺凌事件,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要求。就在日前,《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要求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要求学校健全校园欺凌的预防、制止、关注和处置机制。
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阵地,广大教师是防治校园欺凌的重要责任人,必须通过健全机制、提升干预速度和能力等手段,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现象。同时,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现象,不仅需要学校、教师、家长的协同,更需要建立教育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多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通过科学、专业的预防、报告、处置机制,有效降低校园欺凌发生率。
具体来说,打破“沉默的噩梦”,首先要让欺凌行为被看到、被关注。教师要对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多加关注,及时掌握学生被孤立、排挤,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要鼓励受欺凌者敢于对欺凌说“不”,勇敢维护自身权益。这种鼓励不应仅是口头上的鼓励,更重要的还在于提高学校和教师干预和处置校园欺凌行为的能力和效率,让受欺凌者的“反抗”得到正向的反馈。比如,学校、教师收到举报投诉之后,应立即展开调查,该实施教育惩戒、纪律处分的就绝不手软;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就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惟其如此,才能改变受欺凌者最不愿意告诉老师的情况。
此外,学校还要积极营造一个反欺凌的校园氛围。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问题所在。很多情况下,校园欺凌并非没有被看到,反而被众人围观,旁观者煽风点火或者默默观看,都是对欺凌行为的纵容。打破旁观现象,才能更大程度地阻止欺凌行为的发生。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杨三喜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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