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成都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公园(绿道)场景营造和业态植入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及非城市建设用地内,乡村公园、山水公园、绿道等的场景营造和业态植入。
《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场景业态植入用地。根据《指导意见》,成都已建城市公园中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用地比例未达到《公园设计规范》用地规定上限的,在保证公园绿地率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指标符合规范的前提下,鼓励适当利用公园草坪及道路、广场等铺装场地,因地制宜植入新经济、新产业等场景业态。
同时,鼓励新建城市公园(绿道)在用地规划时于公园(绿道)绿线外毗邻区域因地制宜配置不超过公园(绿道)用地面积3%的商业用地,用于公园(绿道)建设发展需要,以更好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具体来看,100亩以下的城市公园(绿道),按用地面积配置不超过3%的商业用地;100~300亩的城市公园(绿道),按用地面积配置不超过2.5%的商业用地;300亩以上的城市公园(绿道),按用地面积配置不超过2%的商业用地。公园绿线内用地要求按《公园设计规范》执行。
《指导意见》提出,各类公园要合理设置公益类服务业态,配置基础配套类(包括商业零售、餐饮)与大众体验类(包括文化体验、科普、运动休闲)业态,纠正重商业场景、消费场景,轻文化场景、生活场景的片面做法。
《指导意见》还提出,各类公园要分类引导场景业态植入。城市公园应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为市民游客提供大众餐饮、零售、游览、游艺等配套服务,鼓励创新“公园+”新业态、新模式,营造多元化公园场景,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乡村公园应以川西林盘、田园景观等为载体,营造多元场景、业态,促进绿色消费,实现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山水公园应依托山地、丘陵、湿地、湖泊等优质生态资源,通过生态文化融合、风景旅游融合,合理引导发展主题化、体验化、品质化特色场景、业态,以“生态+”带动周边片区发展,促进公园生态价值充分转化。绿道应充分利用沿途自然景观,串联城乡公共开敞空间,打造天府绿道公园场景,创新低碳消费模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促进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有机融合。
此外,根据《指导意见》,公园内的场景营造和业态植入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道)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严禁擅自改变或破坏公园(绿道)内建(构)筑物原有风貌和格局,严禁擅自改变公园(绿道)内建(构)筑物的公共资源属性,严禁在公园(绿道)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私人会所、高档餐馆等场所。
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间截至2021年8月13日,社会各界相关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zdyj_cd@126.com。
红星新闻记者 彭惊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