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造谣“杭州敲门杀人案”,法律惩罚正等着呢

红星新闻 2021-07-17 11:18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谣言滋生的温床,更不是某些人撒欢的自留田。

7月16日凌晨,一网友在网上发布了杭州一名独居女孩遭遇“敲门杀人”事件的长文,因其描述的过程紧张,情节惨烈,一时间引起不少人转发讨论。16日下午,@杭州网警针对此事发布微博消息称,杭州出现敲门杀人案系谣言。

从造谣到辟谣,不到1天的时间,围观者的情绪经历了过山车,还未从激愤、恐惧中走出来,又因被欺骗、利用而心生懊恼,多种情感混合交织在一起,可能比吃了苍蝇还恶心。

不知道造谣者出于什么目的,要大半夜地编造这有鼻子有眼的谣言,更不知道造谣者有何居心,要如此费尽心思编文发图。有文字,有对话截图,很有迷惑性;有情节,有冲突,就更容易让人代入身份,投入情感。

编造一条谣言,也许只是随意一想随手一发,但对社会的影响犹如蝴蝶效应,这起虚构的恶性事件,已经从个人社交平台传遍了网络。即便警方已经辟谣,其恶劣影响可能也很难即时消散。一些女性因此胆战心惊,心生畏惧,网上还出现了与谣言相匹配的“独居女性的安全神器”话题。大众的一本正经和造谣者的漫不经心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让投入的人看起来像个“笑话”。

也许造谣者看到有人被这则无中生有的谣言左右情绪时还沾沾自喜,或者为自己获得巨大的网络流量而引以为傲,但现实是,此时此刻,据@杭州网警消息,已经确认“是谣言了”。正如杭州网警所言,在网上造谣传谣,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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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容易让人迷失自我,加之一些博主可能以为关注者较少,网络影响较弱,发布的谣言也不足以引发社会关注而产生社会影响,从而让一些人误以为网络世界可以恣意妄为,迷失边界。还有一些人为了流量,绞尽脑汁地发布一些扯眼球的轰动谣言,忘了法律的限制,道德的约束。

欣慰的是,警方辟谣速度很快。即便如此,这起造谣引发的恐慌情绪威力还在,必须严惩严办,以儆效尤,才能肃清这种网络歪风,还大众健康的网络环境。作为围观者,也应把这起事件当成一堂严肃的法治课,增强个人法律意识,提升识别谣言的能力,做一位合格的网民。

违法者必究,造谣者必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谣言滋生的温床,也不是某些人撒欢的自留田。造谣者,等着接受法律的惩罚吧。

红星新闻评论员 黄静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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