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40.8%;2021年截至目前已安排3.2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也着重考虑长江经济带。2018-2021年下达沿江省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6.1万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全国的比例41.1%,充分体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持。

许宏才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组织专门力量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特点及各方面诉求进行了深入调研。有关部门和地区一致认为,出台必要的财税支持政策有利于解决长江经济带发展面临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有利于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确保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战略意图。为此,财政部会同沿江有关省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在上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公开发布。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支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许宏才介绍,《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第一,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第二,《方案》提出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支持连通重点区域的交通网建设;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
第三,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主要是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第四,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重点是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对于《方案》如何落实,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表示,财政部将对政策措施作进一步的实化、细化和量化。对符合税制改革方向的税收政策,在沿江省市优先实施,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大支持力度,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切实将各项财税支持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发挥财政部沿江省市监管局的属地优势,加强调查研究和日常监督,重点是要监督地方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此外,财政部将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特别是加强对各地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落实政府环境监测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生态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和倒逼企业自发推动转型升级。
李敬辉说,上中下游之间要加强互动协作,推动下游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中上游地区有序流动,特别是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柴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