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个孩子在四川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门口嚎啕大哭,大人却不在身边。执勤辅警上前询问才知道,两个孩子的父母因为闹离婚,在法院门口吵架后各自离开,谁也不愿带孩子。法院不得不暂时照看两个孩子,然后想办法联系两个孩子的父母。
▲两个孩子的父母离开后,法院辅警帮忙照看孩子。
船山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两个孩子分别为一个8岁女童和一个5岁男童。
事发当天下午,法院联系上孩子户籍地派出所后,警方通过立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联系上孩子母亲,并告知其父母这种遗弃行为是违法的,希望他们能把孩子带回去。
孩子母亲陈某与孩子外婆一同返回法院后,却称自己是乐山人,而两个孩子均在船山区河沙镇上学,不愿把孩子领回家。
另外,孩子父亲张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还有一个残疾的父亲,一个人根本无法照顾两个孩子。他挂掉电话后,就再也无法接通电话。随后,孩子母亲将孩子带走。
但是,孩子母亲并没有把孩子带回家,而是带到了河沙镇派出所,说要把孩子交给派出所。
河沙镇派出所处警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孩子母亲称联系不上孩子父亲,只能送到派出所。于是,派出所联系了孩子父亲所在村的村干部。
村干部随后联系上孩子父亲张某。当晚7时许,村干部将两个孩子送到孩子父亲家中。该村干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村上对涉事夫妻双方进行了批评和调解。
“两个孩子都很乖,目前其爷爷和父亲将他们照顾得很好。”该村干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后村干部进行了回访,根据两人的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将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事发当天,夫妻俩因为吵架赌气,把孩子丢在了法院门口,并非真正不愿抚养孩子。
船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父母离婚,丢弃孩子不管,情况严重的,一旦构成遗弃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5年。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编辑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