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内容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邓鑫芸
编辑 张寻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当有租客退房后,一中介公司员工就会进入退租房间进行清洁,而在打扫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将租客遗留下的物品进行公开展示,并通过分析这些物品的用途去揣测租客的职业与个人故事。不少网友认为,中介公司的行为已侵犯到了租客的个人隐私权,且视频多以女租客为主,有打色情擦边球的嫌疑。
红星新闻联系到该中介公司,其回应称,记录租客退房后将房间弄得一团糟的现象是一个“正常行为”,且退租后房屋使用权归房东,其并不认为视频内容系侵犯租客隐私权。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中介公司的相关行为是一个存在高度侵犯租客隐私权风险的行为,且从个人信息的角度而言,中介公司侵害了租客的个人信息。
女租客退房后,遗留物品被拍成视频公开展示
4月11日,有博主在网上爆料,称济南有中介公司在租客退房后,会将清洁过程拍摄成视频,并在视频中公开租客遗留下的各种物品,同时通过对这些物品的分析去揣测租客可能的职业及个人故事,“评论里有人顺着他公布的信息去人肉这个女孩子(租客)。”
网友爆出的部分截图显示,该中介公司的抖音账号名称为“济南租房·分好”,曾发布多个租客退房后的相关视频。
↑抖音用户“济南租房·分好”的主页截图。
通过检索该账号,记者看到,该账号此前共发布有6个视频作品,每个作品封面的上方都标有“济南住房·住的好”的黑色标题,而在黑色标题下方,则用白色字体分别写着“夜店小姐姐退房来捡捡漏”“小美女退房啥稀奇的都有”“小姐姐退房这职业有点神秘”等内容。
通过查看上述视频,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视频中的退租房间确实比较凌乱,纸板、床单、塑料口袋等废弃物品被随意地堆积在地上,甚至还有许多未曾开封过的日常生活用品。但拍摄者却在视频中指着部分物品对租客进行各种揣测,如面对疑似租客遗留下来的关于考取教师资格证的书籍,拍摄者说“买了也不看真浪费,咋滴这是没考上呗,没考上也是有原因的,这也不像是能考上的人”;而对于疑似租客留下的针管器具,拍摄者则表示,“这小姐姐难道说是兽医吗?”
在视频的评论区里,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根据拍摄者所展示出的物品也进行揣测和联想,但也有网友认为拍摄者存在恶意揣测女性、侵犯租客隐私权的嫌疑,“如果是租客房屋垃圾多,可以联系租客进行清理,没必要发在网上评头论足。”有网友还认为,博主发布的多个视频均以女租客为主,对其遗留的生活物品各种恶意揣测,有打色情擦边球的嫌疑。
↑评论区里有网友在揣测租客,也有网友在质疑博主侵犯隐私权。
对此,博主在评论里回复称“退房后房屋使用权归房东,我家出现这么多垃圾,请问侵犯你的隐私了?”
据“济南租房·分好”账户资料介绍,该账号的运营者为山东住的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该公司的公开电话联系上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知道抖音上相关账号发布的退房视频。对方表示,抖音账号“济南租房·分好”系其公司运营的视频账号,且发布的视频内容也并非由同一人拍摄,“我们的房子是由不同的员工负责,谁负责那套房子,谁就去拍。”
对于网友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表示,其并不认为视频内容系侵犯租客隐私权,认为记录租客退房后将房间弄得一团糟的现象是一个“正常行为”,“按照正常流程,租客退房后我们肯定是需要前去检查房间的情况。我们将房子租出去的时候是干净整洁的,他们走后就把房间弄得特别乱。那我们是有权去记录这个东西的,这本身是一个事实。”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所以会拍摄租客退房后遗留下来的物品介绍视频,一方面是为了线上推广出租房屋,另一方面也是想让大家看到部分租客在退房后,将房间弄得脏乱差的行为,“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或意见,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也会改善。我们并不是说要去故意诋毁租客。”
↑对于质疑,博主在评论区里回复称“退房后房屋使用权归房东”。
专家律师:中介公司行为侵害了租客的个人信息
那么,中介公司的上述行为是否侵犯到租客的个人隐私权?
曾代理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的律师郑晶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中介公司通过视频拍摄方式公开租客遗留下的各种物品,同时通过这些物品分析租客可能的职业及个人故事,这种行为涉嫌侵犯租客的个人隐私权,“但最终是否侵权还是要看具体物品的内容。”
“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郑晶晶律师表示,《民法典》中的“不愿为他人知晓”并非限于不愿任何人知晓或仅愿极个别人知晓的秘密,而是指权利人对其私生活事务,有权决定何人可以知晓、在多大范围内予以公开,“也就是说,愿为某个人或某群体知晓的内容,不等于愿为所有人知晓。”
郑晶晶律师告诉记者,中介公司在视频中分析租客职业及个人故事时,如果进行了恶意影射、编造或者使用了侮辱性的词汇,在能够识别出租客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这种行为还涉嫌侵犯租客的名誉权,“如果由此引发评论中网友大量的网暴行为,中介和网暴的网友们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中介公司在评论中回复网友称“退房后房屋使用权归房东”的问题,郑晶晶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合同双方都会对承租人退租后房屋腾退问题进行约定,即对遗留物品的处置及承租房屋清理后退还等事项有约定,退租后租客的遗留物品大多会视为遗弃物品,出租人可进行自由处置,“即便租客将遗留物品交由中介处置,某种程度上可视为租客在放弃物品所有权的同时也放弃了该部分物品承载的隐私权,但这也不代表中介就有权通过视频等方式随意泄露租客的个人隐私。”
对于视频中以“夜店”“美女”等吸引人眼球的词汇作为标题的现象,郑晶晶律师则认为“中介主要还是为了流量。”郑晶晶指出,这些词汇在生活中是中性名词,但从视频发布者的主观意图来看,其存在故意使网友产生一定联想的目的,“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有一些色情擦边球的嫌疑。”
郑晶晶认为,尽管视频内容并不存在色情描述或画面,从色情违规角度来说平台可能较难对其进行处罚。但从人格权侵权嫌疑以及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的角度出发,平台还是应该对这类为了网络流量打擦边球博眼球的视频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网暴现象,加强对用户的管理,倡导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监管的同时还要起到正向引导作用。
“中介公司这类行为是一个存在高度侵犯租客隐私权风险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则表示,租客个人如果没有去起诉,没有结合具体场景,则不能判定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其隐私权。但从个人信息的角度而言,中介公司的行为肯定是侵害了租客的个人信息。
刘晓春说,对于可能涉及侵害他人隐私或是为了网络流量打擦边球的视频,网友一方面可以通过举报,让相关的网络平台去进行判断,对这类视频进行下架处理。另一方面,平台本身也有相应的管理巡查系统,对违规的视频进行抓取与处理。
“尽管并没有一个准确具体的标准指出,中介公司是否可以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租客遗留物品的视频,但如果当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认为发布这类视频是存在问题的,那么对于相关平台的话,我认为是应该重点针对发布这类视频的账号,进行一个统一的管理。”刘晓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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