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生态环境监管等相关工作进展。
《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义务,是防范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的重要制度安排。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介绍了生态环境部对1万多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排查结果。
苏克敬强调,加强关闭搬迁地块的监管是当前阶段保障“住得安心”的现实需要,但要从根本上保障人居环境的安全,需要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确保企业用地不再新增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就是在产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据介绍,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指导地方对近1.5万家企业开展了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排查重点是围绕“是否不漏,是否不扩散,能否早发现”三个层次开展。
苏克敬表示,排查结果表明,近7成企业存在或多或少的土壤污染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各地指导企业边查边改,整改完成率目前已经达到73%。
据悉,这次排查是全国开展的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苏克敬指出,总体来看排查水平还不平衡,不少地区的企业排查水平不高,个别甚至走过场。主要原因是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法制意识不强,还没有意识到通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土壤污染或者是污染隐患,及早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加重,可以大大降低后期治理修复的成本,对企业是有利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成本比较高,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更大,企业负担更重。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将总结首轮排查的经验,分行业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指南,依法依规指导帮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精准有效防范企业新增土壤污染。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实习记者 胡伊文 实习生 刘锦宜 北京报道
编辑 向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