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用户“说给电竞美少女们”在网上爆料,称有一女子更换了已故逝者的QQ账号密保后买卖其游戏账号。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邓鑫芸 李霜霜
实习编辑 朱洁英
3月中旬,张某意外离世,其生前使用的QQ账号被前女友王某从家人手中“骗”取。不久,张某的家人发现,王某不仅更改了张某QQ账号的部分信息,还将其账号关联的游戏英雄联盟账号挂在网上公开售卖。为此,张某的家人多次向王某索要账号,最终虽拿回了游戏账号,但该账号因异地登录且更换密保而被冻结。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王某的行为不仅对逝者及家属不够尊重,还涉嫌欺诈与盗窃,应予以严惩。张某的亲属则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曾向警方报案,但相关部门却告知他们,网络游戏账号是虚拟流通的,物价局不好出示定价金额,因此无法状告王某诈骗或诈骗未遂。
对于王某的行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殷浪律师认为,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装备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的情形,若盗窃财物金额达到定罪标准,应以盗窃罪论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赵自轩则表示,王某并非死者近亲属,无权处分其虚拟财产,死者母亲可以继承人的合法身份要求王某返还,“如果不能返还,则可以要求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上曝出的王某与张某母亲交涉的聊天对话截图。
↑网上曝出的王某与张某母亲交涉的聊天对话截图。
↑网上曝出的王某与张某母亲交涉的聊天对话截图。
女子“骗”取逝者QQ号后
转卖账号关联的游戏账号
4月23日,微博用户“说给电竞美少女们”在网上爆料,称有一女子更换了已故逝者的QQ账号密保后买卖其游戏账号。据其晒出的相关截图显示,网名为“lay”的微信用户在4月8日至12日期间,多次向一名逝者的家人索要逝者QQ账号的验证码,表示自己此前QQ账号绑定了手机号,便让逝者的手机号代为绑定,现在想要回该QQ账号。同时,“lay”还说,自己想看看逝者生前和谁聊了什么,以及希望打印有关的相册。
在另一张晒出的贴吧用户发帖截图上,红星新闻记者则看到,用户“kiss”在lolid贴吧曾发布多个有关英雄联盟账号的售卖帖。其中包括,游戏ID“高仿blue(biue)”和游戏账号(d10 全皮1045 炫彩577)。
有知情网友在留言处表示,微信用户“lay”名为王某,系逝者张某的前女友,其在张某意外身故后,从张某母亲处“骗取”了张某的QQ账号,并将其关联的英雄联盟账号ID公开对外出售,后还将该ID更改为gai,“贴吧里还有她对外售卖张某英雄联盟账号的帖子,这个账号上有多款皮肤,很值钱。”
通过查询百度贴吧,红星新闻记者发现,王某此前发布的相关帖子已无法查找,但不少网友都曾截图留存。一知情网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张某的家人在得知王某将账号公开售卖后,曾向王某表示想要保留已故人的东西,希望其归还。王某则回应称账号现在是出给别人了,要的话可以联系人买回去。
↑在晒出的贴吧用户发帖截图上,用户“kiss”在lolid贴吧曾发布多个有关涉事账号的售卖帖。
不久,一名自称是张某表弟的用户“留余”在网上公开发文称,账号已归还,但目前账号因异地登录更换密保冻结,“已经去过警局,目前事件尚未得到解决,当地相关部门向张某家人表示,网络游戏账号是虚拟流通的,物价局不好出示定价金额,无法告王某诈骗或诈骗未遂。”
↑23日下午,微博认证为“汶上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的用户“汶上澹台祥强”在相关博文下方留言,并@了“平安重庆”。
2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多次私信王某的相关账号无果。后从张某亲属处获悉,涉事账号已经要回,虽未收到王某的道歉,但其家人已不想再追究此事,“这个事情我们也不想造成多大的社会影响,只想好好过回原本的生活。”同时,英雄联盟相关人士也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游戏账号目前已归还至家属,“家属后续有需求可提供相应的帮助。”
涉事女子行为构成盗窃情形
但虚拟财产价值评估存在争议
上述事件曝光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王某的行为不仅对逝者及家属不够尊重,还涉嫌欺诈与盗窃,应予以严惩。
据《<英雄联盟>网络游戏用户协议》显示,“QQ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分配、转让、继受或售卖”。且当游戏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有权通知腾讯公司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英雄联盟官方微博也在相关博问下留言了解此事。
另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马玉珍介绍,游戏账号是玩家花费了大量金钱和时间打造的,它附加了游戏装备、游戏级别等价值,具有能够交易的商品属性和商业价值,故游戏账号、游戏称号及游戏装备属于一种虚拟财产,也可纳入遗产范围,账号使用人去世后,他的继承人可以继续和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继承游戏账号的使用权。
那么,在该事件中,身为前女友的王某在无权处分张某的相关账号时,公开出售账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赵自轩告诉记者,据目前信息显示,王某非法获取游戏账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游戏账号中的网络虚拟财产,从而进行进一步的交易获利,“但王某并非是死者的近亲属,而将其虚拟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构成了一个无权处分行为。此时,死者的妈妈可以以继承人的合法身份要求该女子进行返还,如果不能返还,则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赵自轩还说,因网络游戏平台在服务协议中往往会明确禁止游戏ID、皮肤以及游戏装备等的转让,所以我国目前对于虚拟财产价值的评定并未形成一个公认的价值评估机制。尽管在司法实践当中,有案例显示被告人在盗窃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后,法院以盗窃罪将其判处,但这只是部分法院的做法,“盗窃罪需要以盗窃物的市场价值来进行定罪量刑,但虚拟财产当前缺乏各方公认的市场价值发现机制,因此导致其价值难以确定。基于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和刑法规制的严厉性,将虚拟财产作为盗窃罪的客体需要谨慎考虑。”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殷浪律师则表示,在本案所述情形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某种手段盗取他人的游戏账号据为己有并挂网售卖,构成盗窃的情形,“盗窃的数额应参照虚拟财产的有效价格予以认定,若盗窃财物金额达到定罪标准,应以盗窃罪论处。财产价值数额是决定她是否构成犯罪的基础,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尚不构成犯罪。”
殷浪律师表示,我国现暂未出台一部实体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具体入微的规范。但对于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民法总则》以及现行有效的《民法典》均进行了规定,即“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确定了诸如游戏账号、游戏装备、计算机数据等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并赋予法律保护力。且基于民法典的精神,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他人虚拟财产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均支持受害者维权,“对于盗窃他人虚拟财产构成犯罪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通常以盗窃罪论处。”
曾代理安徽首起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案的安徽鹿上律师事务所孙杰律师进一步指出,假如游戏账号及其装备具备大众认可的财产价值,那么行为人只要控制游戏账号,就算是盗窃既遂,“但游戏账号或者装备在游戏玩家眼中的价值,与在普通人眼中的价值能否统一却存在一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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