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政商“旋转门”,必须盯紧关键节点
“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妄图逃避监督监管,继续恣意敛财”的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被开除党籍;“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被开除党籍……近期,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释放了深挖政商“旋转门”背后腐败的鲜明信号。
与以往披露的政商灰色交易相比,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主要指向那些“以退为进”的隐秘政商互动。一些在职时握有公权力的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违规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兼职,显然便利得很。何况,从讲人情的角度看,对已经“退下来”的干部多些宽容,往往是“常情”。由此,以退休或提前退休为“隐身术”,政商之间暗通款曲、利益输送,值得深入挖掘。
客观而言,完全禁绝退休官员进入企业继续工作,不现实,也没必要。毕竟,以目前60岁的退休年龄看,很多人的身体其实很好,仍可以“发挥余热”。但如何斩断政商之间产生灰色交易,如何防范政商“旋转门”演变为“腐败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要拆掉政商“旋转门”,必须盯紧一些关键节点,守住一些关键关口。
一者,守住官员退休后的“从业红线”。不能进入的行业、企业,坚决不能进入。此事应设定相关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检查,不能人一旦离开单位,就再无管束。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2017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这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制定细则并严格执行。说起来,退休的领导干部都是有组织的,只不过,诸如任职等事项的监管责任或许并不明确。这也提醒有关各方,必须扎进这个入口,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加强约束。
再者,管住临退休官员履职尽责的“期权化设计”。据披露,一部分人为求“稳妥”,在任期间先行向外输送利益,却并不急于兑现回报,而是等到辞职后再到昔日的管理服务对象处任职,堂而皇之领高薪。
据报道,2003年,50岁的陈建设得知将从浙江省绍兴市副市长的岗位调整到政协任职,一时心态失衡,便开始利用手中权力“铺路搭桥”,决定与商人孙某某合办房地产企业,同时提交了提前退休申请。在副市长任上的最后一个月,陈建设为孙某某公司解决了两大难题:一是协调办理了建筑资质,使其可以参与重要项目的招投标;二是移建了一个文保项目,确保公司的项目规划不受影响。在权力“余温”的荫蔽下,政商双方实现了巨大的利益交换。
这种把公权力作为自家私有财物,做“期权化”处理的做法,不折不扣就是对公共利益的蚕食,必须抓早抓小,刻不容缓。当然,有堵也要有疏。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正面清单鼓励“清”不远疏,从10个方面设定交往“区间”,负面清单严明“亲”不逾矩,划清政商交往“红线”等等,这些都是有益的做法。
说到底,严格落实法律和政策规定,完善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的任职约束,关乎公共利益,也关乎退休干部的晚景幸福,更关乎能否构建一种健康阳光的亲清政商关系。唯有从严盯紧关键节点,守住关键关口,才有助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龙之朱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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