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5月31日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2021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21年,成都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016件,同比上涨约30%,审结979件,结案率达96.36%。
典型案例:
委托朋友国外代购象牙,被判有期徒刑
2019年5月,孙某某通过微信与在日本的朋友刘某某联系,授意对方从日本购买象牙制品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刘某某通过国际快递将分别内装2件象牙的邮件邮寄至四川省新津区的王某某处。之后刘某某再按照孙某某提供的地址、电话,将象牙转寄到山东省平度市古玩城经营的某工艺品店,即孙某某父亲那里。
2019年5月27日,成都海关缉私局民警在孙某某父亲处查获2个邮件,经鉴定,邮件内为哺乳纲长鼻目象科现代象象牙制品,价值共计10.86万元人民币。而现代象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2021年,成都中院经审理判决,孙某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刘某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象牙予以没收。刘某某收取的11500元人民币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针对该案,院方表示,虽然被告人不是野生动物的直接杀害者,但其实施走私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行为,为杀害野生动物、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制品提供了销售市场。同时其犯罪过程,形成了国外收购、国际邮寄走私入境、国内邮寄转运的走私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链条。该案的判处有利于从交易源头打击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利于警示从事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的违法者,有利于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
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同比上涨约30%
呈现三个特点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21年,成都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1016件,同比上涨约30%,审结979件,结案率达96.36%。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立新介绍,2021年,成都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整体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案件分布不均,呈现圈层特征。刑事案件的分布呈现较为明显的自然资源地域性特征,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天府和武侯,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高新。
二是类型相对固定,体现环资特色。刑事案件中污染环境罪大幅下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占比最多,体现出对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强。民事案件中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等资源类纠纷大幅上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案件中涉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行政处罚案件占比超过一半。
三是公益诉讼增多,体现恢复性司法。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件,同比增加11.54%,审判中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基本实现了“一案一修复”。
谢立新告诉记者,2021年,成都法院在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探索构建“环境要素+环境行为”的专门化案件识别机制,共建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9家协作机制,打造功能差异化、运行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的“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等共七个重点方面开展了工作。“今年,成都法院将继续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做好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