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设立“红绿灯”,为核酸检测机构锚定监管线

红星新闻 2022-06-03 16:51

这其实是警示核酸检测机构,即便被审批“入场”,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出现问题就应该依法整改或被责令退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月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的通知》,要求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机构退出机制,各地要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

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检测能力和专业性、操作规范性,直接关系到防疫的成效。而随着多地启动常态化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的社会需求迅速上升,随之而来的是大量检测机构纷纷“跑步入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对核酸检测全链条的监管,尤其是对核酸检测机构的规范,刻不容缓。

事实上,随着检测规模的扩大,近期,一些地方核酸检测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被曝光,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如北京在10天内,就对三家核酸检测机构进行立案侦查,所涉案由包括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而鉴于核酸检测的常态化,对机构规范不能止于个案化的处理,针对现实所暴露的问题,将该行业纳入管理轨道,才是长久之道。此次《通知》就是对此的明确回应。

具体来看,《通知》有几个方面的规范特别值得关注。比如,明确了核酸检测机构的准入门槛,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通知》还明确,对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举办经验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一致的,应依法依规优先审批。很显然,这是为了及时满足社会的检测需求。但也同时要求,核酸检测机构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尤其是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还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也就是说,因检测需求增加,一大批核酸检测机构快速“入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萝卜快了不洗泥”,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是前置条件。当然,为了最大程度打消社会疑虑,或有必要进一步增加核酸检测机构及其审批过程的信息公开力度。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核酸检测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这其实就是警示核酸检测机构,即便被审批“入场”,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出现问题就应该依法整改或被责令退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管如何,核酸检测不能成为核酸检测机构的利益场。什么机构可以加入,检测的各个环节如何规范,出了问题如何担责,都该清清白白、规规矩矩,容不得侥幸和“灰色”操作。当然,这次《通知》只是明确了原则要求,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各地严格把关,把规定不打折扣地落实好。这不仅事关防疫的效率,也关系到公众对于核酸检测的信任和配合,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来对待任何的“失范”“乱为”现象。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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