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自贡市荣县公安局获悉,日前,荣县警方打掉一个“碰瓷”团伙,该团伙专挑摩的师傅下手,在搭乘摩的过程中故意制造单车事故,佯装受伤,然后对摩的师傅进行敲诈勒索。
经查,今年3月至4月期间,该团伙先后流窜于内江资中、乐山犍为、眉山仁寿、内江威远、自贡贡井、自贡荣县等地,作案20起,涉案金额达87000余元。目前,团伙多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嫌疑人指认现场 荣县公安供图
蹊跷:
车都停好了,竟然无故侧翻致乘客“受伤”
2022年3月11日,荣县公安局乐德派出所接到摩的(用两轮摩托车载客)司机杨师傅报警称,他被人讹了3500元。
原来,3月10日,杨师傅在荣县鼎新镇加油站等客时,一名陌生男子上前和他议好价格,搭乘其摩托车前往乐德。没走多远,男子又要求带上一位朋友。
很快,摩托车行至乐德镇砖厂附近一爬坡处,并停车。杨师傅回忆,当时,他通过后视镜看到坐在后面的乘客用手将摩托车往左边掀了一下,摩托车当即侧翻倒地,其中一名乘客摔倒在地。
“跑了二十多年摩的,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杨师傅顿时火冒三丈,一边扶起摩托车一边说,车都停下了,竟然还能摔倒。即便窝火,但还是将摔倒的乘客带到乐德镇卫生院做检查。后经乘客“家属”(实为同伙)等人游说、协商,杨师傅赔偿了3500元私了此事。
回家后,杨师傅与家人谈及此事,家人分析后认为被骗了。第二天,杨师傅到乐德派出所报案。
同样,荣县新桥镇龚师傅也遭遇了类似的“碰瓷”。4月7日,龚师傅驾摩的搭乘一名陌生男子前往铁厂镇,中途在度佳镇接上乘客的一位朋友,继续行驶。
当摩托车行至一陡坡急转弯路段时,龚师傅下意识地减速并进入弯道。此时,龚师傅明显感觉身后的两名乘客在晃动,致其无法掌控,车辆瞬间倒地,一名年龄偏大的乘客摔倒。随后,摔倒的乘客称腰摔断了。没受伤的乘客把龚师傅喊到一旁,让其好好与伤者沟通,还建议拿5000元私了了事。
龚师傅心想,腰断了医疗费至少上万元,干脆“舍财免灾”。没想到,龚师傅一开口,伤者便同意了。龚师傅把身上仅有的1300元给了对方,后赶来的乘客“家属”(实为同伙)随其到附近银行取了3000元现金,最后到其家中拿了700元尾款,才算完事。
几天后,龚师傅与同行吴师傅讲述了自己的“倒霉”事,没想到真凑巧,吴师傅也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被要求拿了7000元。两人顿时醒悟,赶紧到派出所报警。
嫌疑人指认现场,荣县公安供图
侦办:
流窜多地作案20起 涉案金额近9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接警后,荣县公安局于3月11日立案侦查,经多部门分析研判,4月22日,警方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某(49岁,汉源县人)、高某某(61岁,仁寿县人)、朱某某(52岁,资中县人)等人抓获归案。
警方透露,郝某某和高某某均因“碰瓷”敲诈勒索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二人决定继续干“老本行”,即到农村搭乘摩的,在弯道或陡坡处趁车速慢时故意将摩托车摇倒并随车摔倒,假装受伤,借此迫使驾驶员拿钱。
为了顺利完成敲诈勒索,二人还找到朱某某、刘某某等人,让其驾车运输,或扮演家属,共同实施犯罪。几人分工明确:刘某某负责开车接送,并寻找合适的摩的师傅;郝某某、高某某主要负责搭车“碰瓷”,一人摔倒一人游说;朱某某等人佯装家属。
郝某某等人还交代,之所以选择乡镇的载客摩托车下手,主要考虑:一是环境偏僻,人烟稀少,不易暴露;二是驾驶员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不强,容易妥协。
据警方查证,该碰瓷团伙在今年3月至4月期间,先后流窜于资阳资中、乐山犍为、眉山仁寿、内江威远、自贡贡井、荣县等地,作案20起,仅荣县范围就有11起,总涉案金额达87000余元。
办案民警还透露,在荣县查证的11起案件中,仅上述两起案件的受害人选择了报警,而其他受害人均没有报警。个别受害人不知道遭遇“碰瓷”,更多的受害人则认为不容易抓到犯罪分子,干脆“舍财免灾”,选择了沉默。
目前,该团伙多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嫌疑人指认现场,荣县公安供图
陈茉莉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王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