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发布通告,依法对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张国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7日晚,张国在参与宴请时与被害人周某初次相识,趁周某醉酒之机,在餐厅前台附近及包间内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次日7时许,张国到周某所住酒店房间内又对周某实施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张国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张国无认罪、悔罪表现,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判决结果,张国妻子纪女士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太冤了”,张国已当场提起上诉。
法院在通报中称,张国是趁醉酒之机对周某进行猥亵。对此,纪女士表示检方在诉讼时主要主张即为周某醉酒,失去了反抗能力。但她自己不止一次问过在场的证人,都证明周某当时未喝醉,处于清醒的状态,“一个醉的不能反抗的人还能自己下楼梯自己走路吗?而且当时他们还在谈业务的事。”
另外,对于法院通报中所称,张国无认罪、悔罪表现,纪女士表示,检方根据笔录,认为张国曾在侦查阶段表示自己曾触摸了周某,有认罪表现,但其后在看守所和庭审中却一直喊冤,认为自己是“明明白白的无罪”,所以有如此认定。
红星新闻记者 任江波 实习生 李毅达
实习编辑 朱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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