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两名男子驾驶小船,在沱江资阳段活动,船上有电鱼工具。在附近一民房内,还发现了渔网、升压器、船用电机、储鱼池、活鱼转运桶等工具……近期,四川公布的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资阳警方出动“蜀警飞鹰”警航中队破获的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其中,两名男子8个月内在沱江禁捕区域非法电鱼4000余公斤,并通过一名鱼贩外销至成都、内江等多地。目前,3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3月,有群众反映沱江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河段,有人夜间在沱江里打鱼。随后,民警调取渔政部门沿河安装的监控视频发现,夜间确有船只在沱江上活动。“我们就更加怀疑,很可能有人在从事非法捕捞,但监控视频看不清船上的人长什么样。”
为了不打草惊蛇,资阳市及雁江区两级公安机关研判后,命令资阳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蜀警飞鹰”警航中队开展摸排和隐蔽侦查工作。“这种一般抓现行很难,无人机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民警说。
随后,侦查员操作警用无人机到发案地附近地域,进行细致、大范围的侦査,采集三维数据,为案件重建和诉讼提供更加全面直观的影像数据。空中巡查也有了收获,在一处民居院内,发现了渔网、升压器、摇浆、船用电机、储鱼池、充氧机、活鱼转运桶等工具。民警通过现场研判,基本确定该户居民在从事非法捕捞活动,随即锁定嫌疑人车辆及附近的船只。
▲警用无人机参与侦查。
▲无人机侦查发现的工具等。
3月15日凌晨1时许,无人机热成像监控到两名嫌疑人在沱江资阳段活动,侦查员随即通过无线传输系统,将画面实时传回指挥中心和移动终端,准备实施抓捕。
▲无人机监控到的船只活动。
随后,办案民警出击,在嫌疑人把作案工具和鱼产品运回家的途中,将甘某和唐某抓获。当晚,警方在甘某家中搜查出电鱼工具若干,发现40平方米的储鱼池3个,鲜活野生鱼550余斤,野生鱼干20余条。
经审讯,甘某交代,自2021年7月以来,他与唐某驾船在沱江流域资阳段禁捕区域电鱼,非法捕捞野生鲤鱼、鲫鱼、草鱼、桂鱼、鳜鱼等水产品4000余公斤。两人所捕获的野生鱼,通过鱼贩王某进行销售,销售区域涉及资阳及成都、内江、眉山等地。目前,3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嫌疑人接受讯问。
刘云涛 雷洪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