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查获1起持用变造护照偷渡案,这是公安部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该站查获的首例偷渡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案的当事人并未意识到自己缝护照的行为已经违法,还主动向边检民警展示其“手艺”。
7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获悉,7月22日晚23时许,中国籍旅客符某某将护照递给了正在执行出境航班检查任务的成都边检民警,民警第一时间便发现了其护照中缝装订处有肉眼可见的缝补痕迹。“警官,你看我‘手艺’怎么样?我自己把损坏的护照缝好了。”对自已行为已经违法一事毫不知情的符某某,还主动向执勤民警展示自已的缝纫手艺。
▲符某某自己缝补的护照
原来,符某某是一名鞋匠,此次准备前往境外某中资鞋厂工作,临近出发前,放在家中的几本护照都被小孩扯得“分了家”。看着一堆被损坏的护照,想着已经订好的机票和安排好的行程,“我想我就是鞋匠,缝起来就是了。”于是符某某直接上手一番缝合,甚至将女儿护照封皮缝到了自己护照内页上。
成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相关负责人表示,私自缝合护照,且将多本护照内容混在一起,此举已经违法。“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不过考虑到符某某没有主观恶意、情节轻微且系首次违法行为,成都边检站决定收缴其出入境证件,阻止出境并给予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说到护照有问题,大家可能会联想到电影中出现的有关假护照的情节,类似行为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成都边检民警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明确,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七十三条明确,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成都边检提醒:人可美妆,护照切莫拆装!护照是公民出国旅行、工作、学习、居留时,能证明国籍和身份的唯一合法证件,也是一个国家的国家尊严、国际形象和国际地位的具体体现,请务必妥善保管护照等各类出入境证件,并积极主动配合边检机关的查验。如有遗失损毁,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中国驻外使领馆更换补办。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图据成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编辑 谭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