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国务院在全国多地组织开展第九次大督查。按照统一安排,国务院已向包括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河南等19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出督查组,其中18个督查组均已到位。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大督查主要围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而随着督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包括“陕西榆林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在内的多起督查案件被曝光,并引发热议。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目前已公布的多起典型案件发现,诸如“吃拿卡要”、执政“不作为”与“过度作为”、形式主义、小过重罚等,是目前已曝光案件所折射出的主要症结。
8月3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查能起到短期效应,但督查过程中折射的问题并不会被中央忽略。“通过多次的督查和回头看,我们的制度化建设已经提升了一个台阶,在制度完善上也正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这才是形成长期效应的关键所在。”
↑央视新闻截图
▶▶从5斤芹菜到4板过期酸奶被罚过万……
小过重罚,行政执法边界何在?
近期,陕西榆林“一对夫妻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的事件由国务院督查组查实曝光。一时间,对“高额”罚款合理性的讨论迅速登上热搜。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案件中的罗某夫妇,经营着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10月某日,夫妻俩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但一个月后夫妇俩收到了抽查结果不合格并罚款的通知。据悉,不合格的原因为芹菜中一项指标超标。同时因售出的5芹菜无法追回,且夫妇俩无法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查验义务,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6.6万元。
这并非个案。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台账发现,2021年以来,该局对小微市场主体罚款超过5万元的食品安全案件有21起,案值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个别案件超过3000倍。
随后,更多小过重罚的案例也随之浮出水面。督查组还发现,今年3月,陕西铜川新区某煎饼店购进一瓶芥末油,单价5元,用于制作铁板烧汁茄子。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时发现该芥末油未标明生产日期,该店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认定违法所得1.6元,罚款5000元。
此外,督查组还了解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类案不同罚”问题。如榆林市高新区某超市曾出售4板过期酸奶,案值约60元,经消费者退货后举报,被属地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而今年上半年,榆阳区市场监管局也曾查获辖区某超市涉嫌售卖过期螺蛳粉,但仅对过期螺蛳粉做没收处理,未做其他处罚。
经督查组了解,一些地方行政处罚名目数量庞大,西安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达934项,涉及533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一部分处罚事项的设定严重脱离实际,且尚未修订或废止;有的虽已调整,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仍在执行。
“出现‘小过重罚’的行政执法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裁量权没有厘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解释,所谓行政裁量权,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法理或事理做出的行政处罚,可在法定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
竹立家指出,自由选择并非任意妄为,而是必须基于国家赋予的合理的行政量权范畴。之所以会有“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的现象产生,一方面在于一线执法人员本身未厘清自己执法的边界,另一方面是缺乏监督,执法程序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形成了“情绪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
“小过重罚”的背后,或许带来的是整个营商环境的恶化。竹立家表示,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执法边界,致使权力滥用,或者将罚款视为增加收入的渠道,可能会对中小微企业造成巨大压力,进而破坏营商环境。
据新华社报道,对于以上案件的出现,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成员陈晓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将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成员陈晓接受采访 央视新闻截图
▶▶从商铺换统一牌匾到农田机电井闲置……
形式主义之风,如何有效杜绝?
本次国务院督查组的调查中,发现了多个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以及相关部门“过度作为”和“不作为”的情况。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赴山西督查组在永济市发现,从7月份开始,当地部分街镇的沿街商铺被要求拆除原有的门头牌匾,换上统一样式和颜色的新牌匾。而费用由工程方垫付,涉及资金总共8千多万元。就此,督查组将情况向永济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同时表示下一步将重点督促当地政府力戒形式主义、厉行节约,严肃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样的形式主义并不只存在于永济。据新华社报道,在内蒙古通辽,督查组发现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建了大量农田机电井,但大量无法使用且无人管理。当地某村村民表示:“村里的29口机电井是2014年建的,建好后就没有正常使用过。”经督查组的调查,机电井的建设单位为科尔沁左翼后旗自然资源局,对于机电井无法使用的质疑,项目负责人却坚称验收时通电出水能正常使用。但当地供电公司则表示,因所需电源侧线路在2015年11月才完成,因此通电试水不可能存在。那么,这些机电井属于谁管辖?根据科尔沁左翼后旗规定,机电井系谁受益谁管护,换言之,也即村里负责管护,但村里并没有足够资金和能力进行管护。这些盲目建设的机电井也就这样被闲置了起来。
对此,督查组认为,当地有关部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监管,项目完工一予了之,不顾当地实际情况,将责任一股脑推到村集体身上,致使国家项目无法得到有效监管,造成资金浪费。
杜绝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已不再是新鲜话题。竹立家指出,所谓形式主义,一方面表现在行政的“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高喊口号却无实际作为,搪塞领导的同时糊弄百姓;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大搞形象工程,粉饰政绩,或者以部门和个人利益作驱动,将某些工程和部门、个人利益相挂钩。“形式主义的背后是媚上欺下的错误思想,为了部门或者个人利益,不顾群众和国家的实际利益,进行错误的行政决策,浪费国家资源的同时,也会对群众带来不必要的压力。”
竹立家认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矛盾和问题。要杜绝这一情况的发生,需要引导行政机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同时对各类工程、行政决定做好监督审批和充分的论证,以防无意义的“面子工程”重现市场。
▶▶企业4个月内遇5次“吃拿卡要”
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如何保障?
本次督查过程中还发现,部分地区依旧存在政府人员向企业“吃拿卡要”等危害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的情况。
国务院第五督查组在江苏省兴化市开展督查时发现,今年2月,当地某塑料制品企业到兴化市投资办厂,4个月内便遭遇了5次“吃拿卡要”,涉及金额2.1万余元。督查组对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明察暗访时发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工作人员在办理培训证明、出具检测证书、开展现场评审等环节,向当地20多家企业“吃拿卡要”,不仅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也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2月,上述企业负责人杜某因打算在兴化市大垛镇投资办厂,来到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咨询,遭到该局质监科现任科长万某、前科长严某等人以办理QS认证的名义索要申报资料费用1万元。此后4个月,杜某又先后遭遇了万某、严某等5次“吃拿卡要”。
督查组调查发现,2019年9月以来,该局原科长严某等人以工业产品许可证编写申报资料等为名,收取数十家企业共计十多万元,此外,有多个企业主表达了对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乱作为的不满。
“基层行政人员往往是出现‘吃拿卡要’行为的主体,但这些极个别行为却会导致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丧失。”竹立家认为,基层行政人员和百姓直接接触,能直接代表国家行政形象,如果基层权力腐化,就会形成“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效应,从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损坏政府形象。
另一方面,“吃拿卡要”行为也会让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影响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在竹立家看来,通过本次督查,要对诸如此类的贪腐行为起到“杀鸡儆猴”的警示作用,同时也启示我们,需要更强的监督和更完善的制度化保障,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更强的监管、更有力的惩处,更全方位的监督曝光投诉渠道,都是杜绝这类小贪小腐行为行之有效的办法。“竹立家说。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市也已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8月28日,据兴化市纪委监委通报,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四级主办万智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天前,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原四级主办严冬已被通报处理。
▶▶代开发票、拒办业务、无故增设过户条件……
二手车市场乱象,行政管理漏洞在哪里?
促进绿色消费是这些年来国家经济发展的一大题中之义。其中,鼓励发展二手车市场已成为国家多部门政策扶持的重要项目。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就在今年1月印发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其中提出: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推动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进一步扩大二手车流通;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落实全面取消限迁,对于二手车在全国各地自由流通能起到极大作用,同时也能促进整个汽车消费的健康发展。但在国务院本次督查过程中,却发现了多个二手车交易行为无故受阻的现象。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第三督查组在黑龙江督查期间接到群众反映并经调查发现,哈尔滨市二手车交易存在多重问题。群众反映,外地二手车迁入哈尔滨,即使车辆在环保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也被强制要求尾气检测,否则无法办理过户。但哈尔滨本市二手车过户却不需要检测尾气。
↑哈尔滨外地车尾气检测现场 新华社发
同时,调查中还发现,一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利用可以代开二手车交易发票、协助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特殊优势,只承认自身所在市场开具的交易发票,对其他市场的交易发票一概不认,拒绝办理业务,给二手车自由交易造成障碍。此外,不少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中介等往往以开票、尾气检测、验车、过户、上牌等名义,捆绑收取一揽子“服务费”,价格从100多元到500多元不等。
督查组表示,对于还在环保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外地迁入车辆,利用尾气检测对外地和本地二手车交易采取区别对待,实际上是对外地二手车进入本地市场增设了限制条件,不利于二手车的交易流通。
实际上,二手车交易问题在本次大督查中并非个例。根据群众反映,督查组对浙江湖州二手车交易市场在代开交易发票时,存在服务费过高、只收费无服务的问题进行了暗访,发现此项收费的确高于省内及周边地区水平……
在中央多项政策鼓励二手车市场发展,明确要求取消过户限制的背景下,为何地方上落实却重重受阻?在竹立家看来,中央政策在地方执行难,或层层加码或跑冒滴漏,其主要原因在于地方保护主义依旧存在,而在地方利益驱动下,就会出现中央政策的不执行或不全面执行。
“比如国家的一些利民政策会对地方税收等财政收入有削弱,那么地方落实的积极性就会降低,甚至大搞地方土政策,或者对于不执行的部门或人员采取‘法不责众’的管理态度,这就会导致中央要求难落实。”竹立家认为,要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不能仅依靠中央的督查,还需要从制度设计上进行优化补充,加大对执法不利人员的问责和惩处力度,以儆效尤。
实际上,不少人也担心,中央督查过后,各类问题又会回到过去,无法从根本上提升行政效率。对此,竹立家指出,中央督导也好,回头看也好,起到的主要作用在于发现了解基层问题,同时通过重拳出击的方式起到警示作用,而更重要的是带着问题重新优化制度建设,优化行政监督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查能起到短期效应,但督查过程中折射的问题并不会被中央忽略。”竹立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多次的督查和回头看,我们的制度化建设已经提升了一个台阶,在制度完善上也正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这才是形成长期效应的关键所在。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吴阳 实习生 程祎晨
编辑 余冬梅 郭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