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该文件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还存在办学定位不够明确、制度标准不够完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上述负责人指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乘势而上、加强改革,推动由规模扩张向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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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上看,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共22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并提出按照“系统谋划、分类指导,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夯实基础、强化能力,数字赋能、精准治理”的原则,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第二至五部分是主要任务,聚焦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办学体系、全面落实教育教学要求、规范和加强办学管理、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
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主要就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经费保障、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并作出工作部署。
从改革的主要措施来看,《实施意见》对普通高校举办什么样的学历继续教育、如何办好学历继续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办学定位。要求普通高校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等原则,举办与学校定位、特色相适应的学历继续教育。要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强化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是优化办学形式。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已注册入学的函授、业余、网络教育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三是推进分类发展。支持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
四是严格办学基本要求。列明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所需师资、场所、设备、资源、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将其作为核定办学资质、确定招生计划上限、监测办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五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组织实施、校外教学点管理、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教育教学各环节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等要求。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吴阳 实习生 程祎晨 北京报道
编辑 官莉 王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