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六大队收到群众举报截图,疑似有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达到164km/h不说,驾驶人自己还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引发网友围观和不满。
↑张某某发超速视频被网友截图取证
接到举报后,四川高速公安六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反复观看视频、上路比对,很快确认事发地为S4成宜昭高速公路宜(四川宜宾)彝(云南彝良)段,视频记录的最高时速路段位于宜彝高速288km+400m处。
据民警介绍,根据张某某录制的视频显示,该车最高时速达到164km/h,而该路段除隧道外限速100km/h,属于严重超速,且张某某非但没有意识到超速行驶的危险性,反而掏出手机拍摄、上传视频娱乐,并配文“排量小了干不过宝马”。通过调查民警锁定了该违法人为宜宾高县蕉村镇人张某某,并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张某某被警方挡获
在民警的教育下,张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了深刻的反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某超速行驶和驾驶机动车时利用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驾驶证记15分,罚款900元。
高速三支队六大队民警温馨提示:驾驶人行车不能超过规定时速,更不能在驾驶中从事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然依法严惩。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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