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如何认定、命名、管理?四川出台征求意见稿

红星新闻 2022-10-28 21:33

10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经信厅获悉,为推动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经信厅牵头对《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化工园区拟命名方式为:行政区+片区所在地地名(或字号)+化工园区。拟申报认定为化工园区的产业园区应满足14个条件,其中包括园区应实行封闭化管理,应具备相应的卡口、岗亭、道闸或相似交通管控及防侵入能力的设施,具有能监控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轨迹的监控设施。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防止安全风险集聚。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编制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进行明确。

《征求意见稿》提及了四川省化工园区的基本原则,提出要风险管控到位、绿色循环发展、规划布局科学、能力齐备先进。比如在规划方面,要落实以水定产,园区拟取用水符合区域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指标、效率指标及行业用水定额。此外,园区应统筹建立健全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辅设施、物流输送、应急救援等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了四川省化工园区的扩区条件。其中包括,原认定化工园区已基本开发完毕,原则上可供有效土地面积不足原认定面积的10%,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占批地面积的比例低于20%,已供建设项目到期开(竣)工面积占比不低于90%,且近两年无新增闲置土地或均已处置到位。

对于化工园区的调整,《征求意见稿》表示,原认定范围内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地质灾害等原因无法进行实际开发或者需要搬迁的,区位调整应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划要求,位于同一市(州)行政区内,适当集中布局。

而化工园区原产业定位无法满足园区发展需要而调整的,产业定位的调整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此外,被取消化工园区认定的,拟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并按有关要求严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依法关停并转,园区予以转型。

未认定为化工园区的化工产业集中的园区,拟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严格产业项目准入,对照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标准,加强建设和整治。

红星新闻记者 邹悦

编辑 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