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支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从更多元的思路考虑基于农村基本情况的养老“三支柱”,其实还有巨大的探索创新空间
随着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及养老储蓄试点等一系列养老体系建设新举措的落地,养老体系建设再度成为热议话题。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31省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发现,“基础养老金在100~200元之间的省份多达25个”。这意味着,在个人缴纳标准偏低的情况下,全国大多数省份农民的养老金在100~200元之间。目前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与城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商业化养老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的同时,必须看到,长期以来我国重点发展城市社会保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相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明显高于城镇,2020年底,城镇老龄化程度为15.8%,而农村为23.8%。也正因此,如何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紧迫性更高。
从全球各个已迈入老龄化阶段的发达经济体的经验来看,建立“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已经成为共识。其中第一支柱是指国家责任的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旨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第二支柱是企业雇主发起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定位是“补充养老”及“雇员福利”;第三支柱是个人或家庭自主自愿安排参与的养老储蓄计划,政府提供税收激励。
可以看到,当下为大家关注的无论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开通、还是一系列养老理财产品的“上新”,主要还是补足养老体系中第三支柱层面的不足。但对于农民群体来说,更关键的还是第一支柱的养老体系建设。
必须承认,进入老龄化社会,必然意味着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一支柱进一步承压。这也是为什么当前需要大力建设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原因。
但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当前解决养老问题除了依靠个人储蓄、子女养老,就是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民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部分,各省根据实际情况都有明确的保底金额,但个人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主要还要看个人的缴费情况,这反过来又会被农民群体的收入结构所限。也就是说,为农民群体完善养老保障,还有巨大的补足空间。
目前,全国农村常住人口为5亿人,居住城镇尚未市民化的农村转移人口近3亿人,这8亿人不仅仅构成了我国低收入群体的主体,也意味着对于养老体系的巨大考验。在第一支柱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从更多元的思路考虑基于农村基本情况的养老“三支柱”,其实还有巨大的探索创新空间。
由于农村的主要资源禀赋在于土地,如何盘活这一重要生产要素,成为未来农村居民养老的坚实保障,已经成为了当前探索的主要方向。当前,全国各地已在探索“以地养老”模式。所谓的“以地养老”模式,就是通过农村宅基地改革,采取“自愿有偿退出”原则,允许部分地区农村把老人的宅基地以及附属的房屋和承包耕地退还给集体,以此置换养老服务。比如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或低效土地资源,建设老年公寓或者互助幸福院等,让生活在农村的部分老人多一份选择、多一项保障,这种探索值得其他更多地区借鉴。
但与此同时,由于各地的条件不同,其采取的方式也不同,而且由于土地资源的特殊性,其在具体实施时也面临着千差万别的问题。因此,从当下看,“以地养老”试点也要因地制宜。这事实上也提出了一个新问题:能否进一步打开对于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流通限制,更好地发挥市场自发的资源配置和定价功能?这不仅能够为“以地养老”提供更多转圜空间,同时也为乡村振兴打开更多可能性。
在养老成为热门话题的当下,也是时候让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提提速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沸雪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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