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外公民在成都市合法稳定工作、学习、居住并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了实有人口登记的。
答:
1、换领和补领:
凭下列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之一: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
2、首次申领(现已开通异地首申的省份: 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 未满16周岁的需提供:
① 居民户口簿;
② 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③ 监护关系证明(同户成员《居民户口簿》即可,不同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法院判决书等监护关系证明);
④ 现场签定承诺书并采集同框照片
● 年满16周岁的需提供:
① 居民户口簿;
② 现场签定承诺书
答:成都市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均可受理异地身份证。
答:30天。
答:
●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
● 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每证40元;
● 其他原因换领每证20元。
答:
● 需住宿旅店的可到旅店所属派出所核实身份后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 需乘座火车、飞机的可到车站、机场核实身份后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答:按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具体流程可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