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自贡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自贡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自贡市决定于10月25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据了解,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采取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与货运车禁行区域相同,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准。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此外,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2时,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限行区域 图据自贡公安
限行区域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及以内区域;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及以内区域;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南湖路及以内区域;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及以内区域;沿滩区时代大道、板南大道、古盐大道、锦城大道、川南商城路、沿湖路、翠竹路、岱山路、学府路、门第路、古盐道、兴业路、川云路、南环路、翠竹路、园湖路、学林路、书香路等新城区域。
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等相关车辆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