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联合举行“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赓续中华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刘大明表示,抓好文物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地方人民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文物行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文物博物馆单位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共同构成完备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充分发挥绩效考评、联合约谈、专项排查、公开通报、案例指导等措施手段,督促文物安全这三大责任逐一落实到位。
刘大明表示,国家文物局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调研评估,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情况开展联合督导,对落实不力的省份进行案件约谈、公开通报等。国家文物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开通报5个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情况。国家文物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15件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国家文物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取得良好效果。
刘大明表示,国家文物局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出台《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察约谈办法》《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案件督察办法》以及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各地文物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以来,全国共办理文物违法案件4200余起,行政追责650余人。
刘大明介绍,国家文物局公布实施《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主动向社会公开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及其职责,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全国已有30.6万处文物博物馆单位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31个省份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落实文物安全“最后一公里”。同时,国家文物局还设立“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引导公众参与、支持、监督文物安全工作,营造全社会合力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吴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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