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四川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对境外电诈案“大熊团伙”进行宣判,林某某等29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等,被一审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庭审现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林某某(绰号“大熊”)等人在缅甸勐波“小八层”等地设立诈骗窝点,形成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俗称“杀猪盘”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当天,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白皮书。三年来,南充全市法院一审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各类关联犯罪案件共计800余件3100余人,涉案被害人达5万余人,涉案总金额逾4亿元。
在缅甸设立诈骗窝点实施“杀猪盘”
29人因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获刑
经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林某某(绰号“大熊”)等人在缅甸勐波“小八层”等地设立诈骗窝点,形成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其中,林某某提供诈骗窝点场地、食宿及作案用手机、社交账号和作案银行卡,陈某某(绰号“熊大”)负责诈骗窝点日常管理,吕某某(绰号“大哥”)负责统计各组员及小组诈骗业绩、发放工资提成,后台客服王某某负责窝点虚假平台的维护,后勤季某某负责公司日常用品采购。
据悉,多名“代理”人员负责招募国内人员偷渡到境外加入该诈骗窝点,并将人员分设为多个小组。组长带领组员通过各大交友软件添加好友、“培养感情”,取得信任后向被害人推荐诈骗窝点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在诈骗窝点操控的虚假平台投资,让被害人小额获利。被害人在虚假平台小额入金并成功返利后,诈骗窝点对被害人进行重点“培养”,引诱被害人大额投入资金,之后以各种理由让被害人无法提现,让被害人继续加大投入金额。在被害人意识被骗后,与被害人切断联系,以此完成诈骗行为。
截至目前,已查明该集团诈骗被害人9名,诈骗金额90余万元。据此,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对前述林某某等29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南充全市法院三年一审受理
电诈及关联犯罪案800余件,被害人超5万
10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境外勐波“小八层”、勐平“三连栋”“彩钢棚”等建筑物内藏有多个互不关联的电信网络犯罪集团(团伙),这些团伙针对国内外居民实施“杀猪盘”诈骗、“裸聊”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并有部分人员回到国内后继续实施“跑分”“杀洋盘”犯罪行为,涉案金额逾千万元。
▲发布会现场
截至2023年9月,南充市政法机关共打处了位于上述地点的境外“杀猪盘”诈骗团伙(窝点)、境外“裸聊”敲诈团伙(窝点)20余个,并拓线打处了境内“跑分”团伙2个、“杀洋盘”团伙1个,在全国核查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采取强制措施800余人。南充法院已以诈骗罪、组织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判处136名被告人相应刑罚。
当天,南充中院发布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白皮书显示,三年来南充全市法院一审受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各类关联犯罪案件共计800余件3100余人,涉案被害人达5万余人,涉案总金额逾4亿元。从案件被告人和被害人的首次接触形式上看,网络方式占比超80%,电话方式约占17%;从被害人的情况来看,女性多于男性,年龄在31-50岁之间的占58%。
据了解,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实施以来,南充法院先后印发20余项专项行动文件,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向金融、通信等部门发出34份司法建议。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宇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