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崇信县的柳某二人,听说“缅北”能发财,于是联系组织偷渡人员,偷渡至缅甸务工,后又偷渡回国,被警方抓获。近日,甘肃崇信法院连续审结两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柳某等二人犯偷越国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七个月。
▲资料图 图据IC photo
据甘肃崇信法院消息,柳某等在未办理有效出境证件的情况下,联系违法组织偷渡人员,分乘对方提供的交通工具,数次自我国边境往返偷越至缅甸从事务工活动,后柳某等被告人在偷渡回国后,被公安局抓获。
崇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至16000元不等。
崇信法院表示,国(边)境体现的是国家主权,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且偷越者在国外没有合法身份,得不到相关法律保护,自身安全、利益也得不到保障。法院还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外出务工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高薪工作宣传,认真甄别选择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公司,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郭宇 责任编辑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