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宁波余姚兰江街道在当地媒体刊登了一则特殊的“寻人启事”,寻找西郊村三处待拆迁老屋的继承人。这则公告的发布,吸引了许多网友围观。
有房子不继承,到底是有钱任性,还是另有原因?这三处无人认领的老屋,具体什么情况?
今天(1月17日)上午,记者联系了余姚兰江街道分管西郊村仓前路区块拆迁的相关负责人。
对方表示,村里该区块紧挨姚江,拆迁工作是2023年6月启动的,还处在挨家挨户进行征迁协议签订阶段,拆迁工作和后续的安置回迁工作,还没有启动。
三处老屋在报纸上的“寻人启事”是兰江街道刊登的。
此前,街道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这三处房屋的权利人均已死亡,他们的配偶也已经不在世,但房屋并不是无人居住,而是被权利人的亲友占用中。
由于三处房屋权利人后代众多,实际继承人目前尚不明确,这种情况下,街道需要按流程在本地媒体上刊登公告。
余姚三套农村老屋“无人认领”的情况,其实在大部份农村还是存在一定的发生概率的。
比如,很多农村青年去城市打拼后,户口也随即迁往城市,但农村老屋的实际权利人可能一直是父母,甚至是祖父母,那么家中的第二代甚至第三代究竟能不能继承乡下的老屋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农村老屋的继承过户,首先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只有在现有房屋的权利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后代才能对房屋进行继承和过户。
农村老屋的继承过户,大致分为两大类。
第一种,是老屋权利人过世后,房屋未列入拆迁范围的,继承人可以携带老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提交过户申请。
这种情况下,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会先核对证件和房屋是否合法有效,然后对房屋进行上门勘察。
如果这些房屋的证件上没有电子测量数据的,工作人员还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测量,这大概需要增加1-2周的核查时间;而自然资源部门整体的过户申请和核查时间,大概在30个工作日以内。
自然资源部门完成相应房屋和权证的核查后,这幢农村老屋的继承人,还需要到公证部门走下一步的公证流程。
另一种情况是,农村老屋已划入拆迁红线,也就是上面说的,余姚兰江街道西郊村仓前路区块的情况,这些老屋的上门测量和过户手续,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办理的。
兰江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到期三处房屋还是“无人认领”,街道将按期征迁,并对相应赔偿进行提存,待房屋继承人明确后再进行拆迁补偿。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