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办发布清明节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四川应急 2024-04-03 19:50
省安办提示:清明假期,群众祭祀扫墓、春游踏青、走亲访友等活动集中,郊区旅游景点、陵园墓地、寺庙等区域客流增加,道路交通、文旅、森林防火等方面安全风险增大。现对清明节假期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01
道路交通安全需高度警惕
群众外出旅游和祭扫需求强烈,祭扫和踏青出行叠加,公墓陵园、公园景区、山区道路及高速公路车流集中,需加大交通疏导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环境畅通。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临水临崖、窄桥窄路和坡陡弯急等路段行驶时,保持安全车距,切勿强行会车。
02
文旅安全需重点关注
群众祭扫、踏青活动增多,大型公墓、景区景点客流量将有显著增长,要做好客流高峰应对工作,部分客流量较大的公墓、景区应及时发布客流量信息,灵活调整开放时间,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游览,避免人群拥挤;选择正规景点景区游览,不前往未开发的野山、野景点游玩探险,不冒险去地势陡峭、环境复杂的山区徒步、攀爬,确保人身安全。
03
消防安全要严加防范
各类近郊景区景点、宾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假日期间动火作业时要严格审批,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防火花飞溅措施,严防火灾事故。
04
烟花爆竹安全需重点盯防
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向零售店配送专业燃放类的产品,不得超量、超期储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存放区和销售柜台应分区布置,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购买烟花爆竹时,要选择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有防伪标签的产品;燃放单位或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妥善处理燃放残留物,严防火灾、爆炸事故。
05
森林防灭火需高度警惕
清明假期,群众祭祀时需清理周边易燃物,点烛、焚香、烧纸等需远离森林草原、消防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在大风天气明火祭祀。森林草原高火险地区要强化防火巡查工作,切实管控好火源,施工单位需严格审批把关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爆破作业,群众踏青野炊、农事采挖需谨慎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06
生产安全需紧盯不放
清明节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需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防思想麻痹、管理松懈,合理安排假期工作,严防员工带不良情绪作业;严格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作业监护和过程管理,严厉打击“三违”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省安办建议:

清明假期,人民群众外出时需做到日常“三清三关”(清走道、阳台、厨房,关火源、电源、气源),切勿在天井、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出行前,应及时关注气象、交通、文旅、应急等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路线和时间,高度警惕坡陡弯急和临水临坎临崖路段,驾乘途中应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不超载超速;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不带火种上山,不在草木繁盛、树叶堆积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祭祀、吸烟、烧烤、使用明火等;游玩时,服从导游、领队和工作人员引导,请勿擅自进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开展探险、旅游等活动,谨慎参与高空、高速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照顾好同行老人和小孩,文明游览、安全出行。

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多起事故经验教训,主动担当作为,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分析研判清明假期风险,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基层末梢排险除患,全面督促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效,坚决筑牢防线、守牢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漏岗、擅自换岗,严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做好应急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强化要素保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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