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官网5月10日发布一项行政处罚公示。公示披露,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稻花香公司)存在以陈顶新、虚假轮换稻谷2万余吨等多项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4224万元、罚款491万元的行政处罚。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稻花香公司)于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在承接市级动态储备粮库存建立和代储代轮换业务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实施违法行为:以陈顶新、虚假轮换稻谷22889.806吨;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稻谷1684.32吨。2024年4月29日,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五款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八款规定,对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6.4224万元、罚款491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其主要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度从该企业取得收入一倍的罚款,分别罚款4.78万元、1.9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