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红星新闻注意到,此次投案刘明已68岁,其在2019年曾因涉“孙小果案”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图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公开简历显示,1956年3月出生的刘明为云南石屏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曾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云南省临沧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云南省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
2007年12月起,刘明担任云南省大理州委书记。2012年2月起,任云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直至2016年5月。
红星新闻注意到,刘明此前因涉备受关注的“孙小果案”而被处分。
2019年12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涉“孙小果案”的冯家聪等5人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包括“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通报中称,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张雪婵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