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王女士在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
5月17日
她和朋友在自助烤肉店
“王莽莽(中防万宝城店)”吃饭
却看到探店博主拿取菜品
食用、摆拍后又放回柜台
王女士认为
放回剩余菜品
可能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对此
店内负责人回应称
客流高峰时段,店员工作繁忙
未注意到有顾客做出不文明行为
今后将强调“离柜不退”的规定
并悬挂更多相关指示牌
顾客:
餐厅工作人员发现了
却未阻止
“有三个人跟我们同时进店来拍视频,我们坐在自助台旁边,看他们拿了好几盘满满的肉串,还有蔬菜,根本不是三个人能吃完的量。”王女士说,一开始觉得有点诧异,后来竟发现其中一人把拿走的部分菜品又放回柜台。
王女士表示,柜台上用红底白字写着“食品安全,离柜不退”。
王女士:“当时就餐的顾客并不多,只有寥寥几桌,服务员和在串菜的阿姨却未阻止该女士。”
王女士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女子正拿着一个不锈钢托盘,将大把的玉米粒和小香肠放回自助柜中,而正坐在柜台后串肉的阿姨未进行阻止。
女子将食品放回自助柜中
王女士说,拍摄的时候放菜的女生发现了,认为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双方起了争执,女生找来店长要求自己删除视频。王女士和朋友不愿再起冲突,吃完剩余菜品后就离开,其间约20分钟,她未见店家处理放回柜台的食物。
按照店内规则,就餐须额外支付30元押金,保证按时吃完、不浪费食物。“(像他们)这样是不是每个人吃不完都可以放回去呢?”王女士认为,店家对于食品安全的把控并不到位。
记者在“大众点评”平台看到,一位在此消费过的顾客表示,因超时菜品还未吃完,店家让他将剩余的菜品放回自助柜中。
自助烤肉店“王莽莽(中防万宝城店)”
店家:
将定制并悬挂更多相关指示牌
5月21日下午,记者探访了王莽莽店铺。针对顾客将菜品放回自助柜的问题,店铺负责人张先生(化名)回应称,店员在发现此类行为时会进行劝阻,而且店内也明确标示了“食品安全,离柜不退”的原则。
张先生解释道,餐厅采用自助就餐模式,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行取用菜品。但在客流高峰时段,由于顾客众多,店员工作繁忙,确实难以全面顾及店内的每一个角落。
张先生:“只能尽量避免,我们一天接待几百个客人,偶尔出现个别素质不高的顾客,这个是谁也阻止不了的。”
张先生表示,将在前期宣传和顾客用餐时,持续强调“离柜不退”的规定,同时打算定制并悬挂更多相关的指示牌。
律师:
商家负有相应监管责任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
针对顾客将剩余菜品放回柜台的行为,沈律师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商家为顾客提供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商家应阻止顾客将剩余食品放回柜台,并负有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因其他顾客不文明行为受到损害的顾客有权直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商家已明确“食品安全,离柜不退”的规则,该规则是为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因此,进店消费的顾客有义务遵守。若顾客违反此规则而损害其他顾客的合法权益,则商家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有权向其他顾客进行追偿。
那么,王女士是否侵犯了探店博主的肖像权?
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王女士拍摄视频取证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实质上并未公开该博主的肖像。因此,王女士的行为并不构成对探店博主肖像权的侵犯。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文/图 实习生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