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的陈某某入职某信息服务公司,后升为团队主管。此后,陈某某以公司多次体罚自己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陈某某表示,公司多次在工作群内发布指令,要求包括陈某某在内的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团队主管完成10公里、5公里晨跑或者夜跑打卡、爬28层的公司大厦3次等,且必须立刻执行并打卡上传,否则会遭到面谈、劝退。在连续4晚被要求夜跑10公里后,陈某某不堪忍受提出离职。公司表示,相关措施是为了让团队主管头脑清醒、增强紧迫感,并不违法。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的考核目标过高,导致至少40%的团队主管无法完成任务,公司的惩戒措施强度极大,强制力极强,属于体罚。最终,法院判定被告公司支付陈某某经济补偿金95208元及加班费24256元。
(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