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7月1日启动
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具体路段点位如下

●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1km+713m处;
● 科华南路与锦云东二巷交叉路口;
● 科华南路与锦云东四巷交叉路口;
● 金辉路(万卉三路路口至金福北路路口);
● 中环路锦绣大道段(经天东路路口至静安路路口);
● 中环路锦绣大道段(静安路路口至菱窠路路口);
● 中环路锦绣大道段(静安路路口至静思南巷路口);
● 凤凰山高架桥(出城)2km+925m处;
●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2km+890m处;
● 凤凰山高架桥(进城)2km+854处;
● 科华南路与锦悦东路交叉路口;
● 科华南路与锦言街交叉路口;
● 静沙北路与静和路交叉路口;
● 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静安路交叉路口;
● 驿都大道静明路与劼人路交叉路口;
● 下沙河铺街与大凉山路交叉路口;
● 静沙北路与马家沟路交叉路口;
● 西货站路与万卉三路交叉路口;
● 成资渝高速公路连接线(绕城高速白鹭湾立交至三环路锦江立交);

●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 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等违法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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