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开始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国内少有、四川省内首部以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
▲恐龙化石 图据自贡恐龙博物馆
自贡被誉为“恐龙之乡”,地下埋藏的恐龙化石几乎囊括了距今2.01-1.45亿年前三叠纪晚期至侏罗纪的所有恐龙类别,是国际古生物界公认的“侏罗纪恐龙王国”。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为有效保护恐龙地质遗迹,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将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立法项目纳入了2023年立法计划,随后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不断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今年4月29日,该条例由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5月29日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条例》明确,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对象为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与恐龙相关的地质自然遗产,包括恐龙化石(含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以及需要重点保护的其他与恐龙相关的地质遗迹等。
《条例》第十条明文规定,自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护名录制度,通过保护名录的编制、调整,使保护对象得到科学、规范的保护和管理,避免保护对象漏保、毁损、流失或者灭失;同时,将每年8月10日设立为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营造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社会氛围;此外还细化法律责任,明确了奖惩行为。
据悉,《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可以有效解决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科研、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自贡当地地域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推动上位法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加快构建体现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