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的吉林省白城市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发布的通知称,员工不得携带苹果品牌设备进公司,违者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处理。通知还提到,公司提倡员工使用华为品牌的手机及电子产品,对及时更换华为产品的员工予以补助支持。
(网络截图)
此事引发广泛讨论。9月25日,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极目新闻记者称,不会实施网传的“员工携带苹果手机会被开除”。但关于通知是否为公司所发,该负责人的回复较为模糊。
白城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关注到了此事。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员工有权决定使用什么品牌的手机,若仅因使用苹果手机就给予开除,涉嫌侵犯他人的自主选择权,属于违法辞退,该公司可能会遭受一定的行政处罚。
此外付建表示,如果公司发布此通知炒作或蹭流量,可能会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若有人以公司名义杜撰通知,导致公司名誉降低,涉嫌侵犯公司名誉权,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网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