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不能合理化教育手段,一个现代化的教育环境,手段、程序的合规也至关重要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湛江廉江和寮镇朱埇小学校长因学生忘戴红领巾撸学生脖子,班主任上前拉开,校长还追上来打。9月25日,廉江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到了该学生家长的投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多张图片显示,学生脖颈处有明显的红色伤痕,局部还有破皮。学生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校长用手掐着他儿子的脖子,当时孩子都晕了,对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现有信息来看,校长下手之狠,令人愕然;家长的愤慨与心疼,让人同情。
此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的“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引发不少有关教育惩戒边界的讨论。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讨论就如同互联网本身一样,更多是城市中心视角的,而一些乡村学校则可能是失声的。
本次事件有两个特点,一是事发学校为乡镇小学;二是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之前打过很多学生,都是赔钱私了。”若家长所说无误,则说明这所乡镇小学可能存在不少体罚现象,许是情形不够严重,或是家长不在意、维权意识较弱,而较少曝光在网络上。
相对而言,教育惩戒不仅在教师个体之间存在观念差异,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就笔者所见,一些乡村乃至乡镇学校的监管相对较弱,惩戒权被滥用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份针对农村小学教育惩罚现象的研究显示,在农村小学,惩罚现象较为普遍,不少乡村教师对惩罚内涵的理解存在误区。例如,在体罚必要性方面,接近70%的教师表示“有一点必要性”“有必要”,甚至是“非常有必要”。从孩子们的反馈看,绝大多数学生都表示见过“老师打手心、揪耳朵、罚站、罚蹲马步、罚跑步”等体罚现象。
正如调查所指出的,这背后的行为逻辑,正是部分教师将体罚、变相体罚视为具有同等教育意义的惩罚。于是,如此认知下的体罚、变相体罚,甚至被认为是老师负责的一种体现。
笔者常见到这样的场景,家长送孩子到校时,多少会来一句,“老师,孩子不听话你就打”。家长的“首肯”无疑给了老师一些底气,部分老师当然也会为体罚行为赋予某种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显然禁不起现代教育观念的严格审视。自以为的“为了你好”,也许就给孩子留下了永远的心理创伤和阴影。
这也正是我们需要予以关切的,涉事校长究竟有没有“打过很多学生”,为何因为学生忘戴红领巾就“撸学生脖子”?之前到底还有多少“赔钱私了”的事?如此种种,都是我们评价、审视这一行为的重要维度。当校长亲自下场体罚学生,那么在学校日常管理中,老师们对于体罚等又是抱以何种态度?不能因为是在乡镇或村级学校,留守孩子多、家长维权意识较弱,就放松了对自身教育行为的要求,而随意地突破教育惩戒的边界。
说到底,会不会惩戒是一门教育艺术,一些乡村学校的部分教师惩罚技巧单一,关键或许在于缺乏一种“他者”参照。这也提醒各地的教育部门,不仅要加大农村教师的监管与培训力度,让科学的教育理念吹进乡村的更多角落;同时,也需要社会观念同步更新:教育目的不能合理化教育手段,一个现代化的教育环境,手段、程序的合规也至关重要。
作者 陈自强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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