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网红直播带货,
故意拉踩同行,
要不要担责?
母婴博主“踩一捧一”被起诉。
近日,
记者从武汉市江岸区法院获悉,
在一起侵权民事案件中,
两名被告“踩一捧一”
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判处赔偿原告10万元。
基本案情
“某选”是一家主打母婴产品销售的抖音号,由王某和李某共同运营,目前有20多万的粉丝数。该抖音号经常在直播中做产品测评,这一次主播又拿出了几款DHA藻油商品进行对比。
“A款和B款的DHA藻油凝胶糖果认证标识一样,油的质量效果也是一模一样,但是价格为什么差这么多呢?” “因为A款藻油的厂家甲公司是著名的上市公司,为产品宣传花了很多广告费,广告费说是公司出,其实最后摊到了我们消费者身上。” “B款藻油的厂家乙公司是国企,它家的产品是国货老品牌了,不需要请明星代言,没有这些额外的成本费用,更划算一些。”
以上对比言论,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多次提到。经查,该抖音号是乙公司的授权经销商,而“B款DHA藻油凝胶糖果”正是乙公司生产的。
甲公司作为“A款DHA藻油凝胶糖果”的生产者,发现该抖音号在直播中多次发表“踩一捧一”的言论,认为构成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将王某、李某诉至江岸区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两名被告“踩一捧一”构成商业诋毁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名被告应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10万元。
一审判决后,王某、李某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直播带货是当下商品营销的重要手段,如果商家在产品测评时不客观地“踩一捧一”,不仅诋毁竞争对手的信誉、商品声誉,削弱对手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不当抬高自己的信誉、商品声誉,散布与自己商品、服务有关的误导性信息,足以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既构成商业诋毁,也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直播带货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进行产品测评时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如实、客观推销商品,切勿走上不正当竞争的歧路,避免“带货翻车”。消费者也应理性购物,切勿被不实广告内容所欺骗。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 郑雅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