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骏汽车)以其资金严重不足,已经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南骏汽车展场 图据资阳网
9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资阳中院已裁定受理南骏汽车的重整申请。
据官网介绍,南骏汽车专注造车近30年,拥有货车整车、新能源货车、专用汽车、挂车等生产资质,“南骏”也是“中国驰名商标”。其发展历程始于1958年的内江地区拖拉机站,1997年注册“南骏”商标,1998年更名为资阳市南骏车辆制造总公司,2010年与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签署《合资协议书》,同年成立四川南骏汽车集团和四川南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与韩国现代汽车解除合资关系。公司还曾提出,力争2025年产销车辆10万辆,年创产值100亿元,跻身中国商用车行业前列。
今年9月18日,南骏汽车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称,公司资金严重不足,已经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公司具备深厚的客户、市场、品牌、技术、产品、团队基础,以及较强的研发、生产、营销、管理体系能力;拥有燃油货车、新能源货车、矿用车、专用车、挂车生产资质;具备年产重中轻微型货车10万辆,矿用车、专用车及挂车3000辆,自产车桥、车架、车身、车厢、座椅、线束等多种零部件的能力;拥有覆盖西南、中南、华东、华北、西北以及远销海外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销售服务网络;具备完整的组织机构,运营规范有序,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在商用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以及多家战略投资人明确表示愿意投资重组南骏公司,具备重整价值。
▲南骏汽车生产线 图据资阳网
法院查明,南骏汽车成立于2002年,经北京至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今年7月31日,南骏汽车资产总额17亿余元,其中房屋、机器设备、专用模具等固定资产3.95亿元,土地使用权和待摊研发成本等无形资产3.69亿余元,长期股权投资2.63亿余元,应收账款和存货4.58亿余元,货币资金4763万余元;负债总额11.57亿余元,其中短期借款5.5亿余元,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金等其他债务6亿余元;所有者权益5.6亿余元。南骏汽车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公司2022年亏损5282万余元,2023年亏损8113万余元;北京至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今年1至7月亏损1.29亿余元。此外,今年8月16日,南骏汽车偿还定期贷款3807万余元,账户留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05万元。
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南骏汽车虽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公司现有流动资金无法覆盖所欠应付到期债务,且其主要资产变现难度大,应收账款亦不能收回,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权情形。此外,南骏汽车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符合重整原因。同时,南骏公司拥有燃油货车、新能源货车生产资质,具备完整的汽车整车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能力,且具备完整的组织机构、规范的运营秩序以及稳定的干部职工队伍,具备重整条件和可能性。因此,南骏汽车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受理情形。
据此,今年9月23日,资阳中院作出裁定,受理南骏汽车的重整申请。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