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玉祥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玉祥 图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公开简历显示,1966年4月出生的陈玉祥为河北临西人,1988年参加工作后曾在河北省轴承标准件工业公司担任干事,1990年10月起担任河北省纪委办公室会计、科员,从此便长期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
2016年2月起,陈玉祥开始担任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8年2月同时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018年9月,陈玉祥回到省城,担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同年11月同时任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2019年1月正式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11月,陈玉祥开始担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次年1月同时任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去年12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陈玉祥任上被查的消息。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陈玉祥被“双开”的消息。
通报称,经查,陈玉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等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运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尤丽琴
编辑 何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