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成都记者 孙树冠10月14日报道,纵横股份(688070.SH)今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纵横股份存在部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和部分收入跨期确认两大问题,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看,2023年末对一客户222.6万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足,少提坏账211.47万元。部分销售产品于2023年完成验收但2022年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多计收入207.6万元、2023年少计收入207.6万元。
纵横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任斌、刘鹏、李小燕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纵横股份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纵横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表示,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积极整改,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编辑 肖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