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物业公司的员工,他们竟利用职务之便,相互勾结截留业主缴纳的装修保证金等费用,用于平时吃喝挥霍和私分……11月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攀枝花西区警方获悉,近日西区公安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该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员工何某、涂某、陈某、邵某某等四人利用职权之便截留公款30余万元。
据悉,何某等四人系攀枝花市西区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担任公司客服一职,负责收取该公司业主支付的装修保证金、车位管理费、建渣清运费等工作。在此期间,四人共谋采取收钱开收据后不上缴公司财务的方式,将收取款项截留,用于支付自己平时吃喝玩乐,其余通过现金、微信转账等方式被四人私分。
西区公安接到该公司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将四人抓获归案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经办案民警调查核实,四人通过上述方式侵吞该公司财物30余万元。
另查明,犯罪嫌疑人涂某从公司离职后,隐瞒自己已不是该物业公司员工的真相,以办理车位使用需交车位管理费为由,骗取业主刘某某、汪某某共计人民币10000余元。目前,四人已被西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企业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强化监督约束职能,从机制上堵住诱发犯罪的漏洞,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要定期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的萌芽,一旦发现职务侵占等犯罪线索后,要及时报警,最大程度减少和挽回企业损失。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寻 责编 官莉